大家好,我是兰台。
提起间谍,大家会想起什么呢?
金钱、美色、窃取情报、暗杀、背叛?这些只是007电影里的元素,现实生活中的间谍可一点儿都不浪漫。
在香港,有这么一群香港老人,他们中最年轻的58岁,最年长的82岁。
他们绝大多数在生活中都是穷困潦倒、贫病交加,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曾经是台湾间谍,都曾被公安机关抓捕并且判刑,而且他们每一个都在上海提篮桥监狱服刑超过10年。
等他们服刑期满被释放回香港后,他们却发现自己要么妻离子散,要么家人窘困潦倒;而台湾当局则对他们不闻不问,又或者直接给他们两三千美元打发走人。
这些被台湾当局抛弃的曾经的台湾间谍们在自己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时候,主动站出来自爆自己当年那段不光彩的过去,为的只是希望台湾当局能给他们一些养老的钱:
这对我们太不公平了。我们为他效劳卖命,结果到头来老了,身体差了,他们什么都不管,让我们自生自灭。
这群老掉牙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头儿姜建国在2007年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为什么香港会有这么多做过台湾间谍的刑满释放人员呢?
这是因为改革开放之后,内地加强了与世界的经贸联系,自然,长期和大陆保持敌对关系的国民党当局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于是他们专门跑到香港发展了许多香港籍间谍,希望这些香港间谍以港商的身份进入内地,帮助台湾方面打探大陆的各种经济政治军事情报。
那么,台湾方面会选择哪些香港人发展为间谍呢?
根据《国际先驱导报》2007年的报道显示,台湾方面通常会收买小本经营或生意上有困难的港商以及一些本来就贪财好色的香港人做间谍
比如说香港人简志钧,他之所以被台湾方面招募成间谍,纯粹就是因为他贪图台湾方面所说每次行动会给他一两千美元,而每个月还会给几百美元固定津贴。
这对于当时公开身份是香港九龙区一个神学院语言教师的简志钧来说,完全是一笔巨款。
他也不是因为生意有困难被招募的,而是他看到自己朋友因为当上台湾方面间谍后,生活立刻得到改善后主动提出想加入的。
其实此时简志钧已经50多岁了,他就想着借着这个机会捞一笔,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工作”并不危险。
台湾方面给简志钧的任务是借助简志钧语言教师的身份(他当时每个月会去广州教授英文)去内地发展所谓的“情报人员”。
他前两次任务都顺利完成了,台湾方面给了他四千美元,这对于当时的简志钧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2007年,已经83岁的简志钧还告诉记者,他拿到钱后第一时间就去弥敦道买金链,当时店员见简志钧衣着比较寒酸,给他选了一条细的,其实店员是好心的。
反而是拿到钱的简志钧认为是店员看不起他,他当场骂店员“狗眼看人低”,差点跟店员打起来。
最后,简志钧挑了一条最粗的金链拿回家给自己太太。
当时已经58岁的简志钧肯定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走上“人生的巅峰”了,马上就要发达了。
可是没想到他在内地的种种不法行为早就被有关方面发现了,就等他再次返回广州,好来一个瓮中捉鳖。
1982年,简志钧在广州被依法逮捕,随后判处有期徒刑16年。因为是间谍罪,所以简志钧一直服刑了14年才在1996年11月被释放。
但是等他回到香港才发现,自己妻子已经和他离婚了,家里还有一个92岁的老母亲需要他养活。
无奈之下,72岁的简志钧只能再次开启他“打工之旅”,每天出去捡纸箱和垃圾卖钱。不过好在简志钧女儿嫁人嫁得还不错,每个月都会给简志钧一些补贴,加上香港的综援,简志钧和老母亲的日子还勉强过得下去。
但是最让简志钧接受不了的是女儿一直不原谅他当间谍的行为,一直坚定地认为自己老父亲是个卖国贼,这让简志钧非常的痛苦。
2007年,简志钧向台湾当局提出索赔的要求,并不仅仅是出于经济考虑,对于已经83岁的简志钧来说,更重要的是“希望世界上的人对我们的看法正确一点,人不能一生留个臭名。”
不过2007年简志钧等香港籍刑满释放的台湾间谍的索赔的结果并没有让他们满意,台湾当局最后并没有满足他们的愿望,只是表示会每个月给他们几千台币的补贴(两三千港币),也没有批准他们去台湾养老的要求。
再后来,兰台就没有查到简志钧先生的消息了,不过简志钧先生如果还健在的话,那么2022年应该已经98岁了,那还真是应了那句“好人不长年”的俗话了。
其实在兰台看来,相比这个为了钱出卖自己灵魂的简志钧,反而是简志钧的女儿深明大义,清楚地知道自己父亲干的是出卖良心,出卖灵魂的丑行。
简志钧希望自己死后不要“留个臭名”的愿望,在兰台看来是注定会不可能实现的,因为相比那些为了祖国统一而抛头颅洒热血的仁人义士,简志钧这些自甘堕落,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灵魂的人留下的注定是“臭名”。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简志钧这个被捕时58岁的香港籍台湾间谍以及简志钧“不能一生留个臭名”的人生最后的愿望呢?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参考资料:
《台湾间谍自述凄凉晚景》,《国际先驱导报》2007;
《台湾间谍的悲剧人生》,《南都周刊》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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