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法人章遗失后,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他人非法使用该印章,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其中之一就是登报声明作废,以下是办理单位法人章遗失登报的步骤:
1、准备材料:单位法人章遗失登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单位公章遗失声明(需按照登报要求撰写)
2、选择报纸:根据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选择一家具有影响力的报纸进行登报,通常情况下,会选择当地的日报或者晚报。
3、撰写遗失声明:根据报纸的要求,撰写一份公章遗失声明,声明中需包含以下内容:
- 单位名称
- 法人姓名
- 遗失的公章名称、编号
- 遗失时间
- 声明作废的日期
- 联系方式
4、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选报纸的广告部,并按照报纸的要求缴纳登报费用。
5、等待审核:报纸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登报。
6、领取报纸:在声明见报后,单位需及时购买报纸,以备后续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7、办理补刻公章:携带报纸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公安局治安大队或指定的店申请补刻公章。
8、重新备案:公章补刻完成后,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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