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平竞争举报机制的公告

公平竞争举报机制

为维护固安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建立公平竞争举报机制,并发布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包括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

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2.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

3.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4.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316-6185315。

2.信件举报:地址为固安县新昌东街316号,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邮编:065500。

3.电子邮件举报:gax315@126.com。

4.来访举报: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设有举报接待室。

三、举报要求

1.举报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2.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具体行为表现、相关证据材料(如有)等。

3.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我们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处理流程

1.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后,将及时进行登记,并根据举报内容进行初步审查。

2.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我们将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经调查核实,确属违反公平竞争法律法规的行为,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