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护民生 保安全 反欺诈”为主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度强的违法活动,持续开展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现将查办的一批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违法案件公布如下:

01

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闫某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25日,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闫某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经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闫某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从业禁止行政处罚。

02

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江海区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配料表与生产投料不相符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案

2024年7月11日,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江海区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配料表与生产投料不相符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129086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一批大豆油未按规定标注转基因信息以及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一批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配料表与生产投料不相符,涉案货值共计63980元。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03

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新会区某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4年8月2日,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新会区某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时,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亦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04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施某某未经许可生产食品(蛋制品)案

2024年8月8日,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施某某未经许可从事蛋制品生产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和罚没102865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台山市白沙镇某村内设立蛋制品生产场所,从事蛋制品腌制加工的生产活动,涉案货值共计10157元。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05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开平市某商店经营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案

2024年7月5日,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开平市某商店经营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鸡爪芋干”外包装上标注了“具有清湿热、去脏毒之功效”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06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鹤山市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

2024年9月30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鹤山市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没有在所从事的餐饮店内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07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恩平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2024年2月29日,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恩平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10270元的行政处罚。

经监督抽检,当事人生产的压榨花生油某物质含量超出限量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素材来源: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科

编辑整理:江门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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