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清法院收到案件当事人张某送来的一面写有“依法为民做主 办案雷厉风行”的锦旗。短短12个字,包含了人民群众对永清法院及办案团队工作的充分肯定。
2023年,张某按照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安排,到另一公司从事快递分拣工作。工作中,张某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右肱骨粉碎性骨折。张某向永清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某快递公司及接受劳务的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经审理,永清法院判决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接受劳务公司向张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永清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积极采取措施寻找突破口。9月20日,执行干警找到该公司股东,向其进行释法析理,讲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及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督促其尽快履行。10月9日,该公司法人和股东一次性支付全部案款,该案执结完毕。
群众的认可是鼓励,也是鞭策,更是法院干警秉持司法为民初心、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今后,永清法院将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继续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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