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住上新房子啦!你看这房子多牢固!再也不用担心房子安全问题啦,国家的政策一年比一年好,咱们困难群众的日子越来越有盼头啊!”家住石门县雁池乡大路口村村民陈启岩激动地说道。

今年来,石门县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当作重大民生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协调,切实解决了一大批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让群众“忧居”变成了实实在在的“优居”。

今年72岁的陈启岩是村里的低保边缘户,长期一个人一直居住在几十年前修建的老房子里。2024年初,他居住的房屋出现房顶漏水、房屋内有裂缝、部分地面下沉等,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经专业技术鉴定人员鉴定为D级危房,但因其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无力改造。今年乡、村为其申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其享受到国家2万多元的危改补贴资金,县级政府按规定配套资金也如数到位,加上自已的一些积蓄,就把老旧危房拆除重建。在乡、村两级的监管实施下,新房已修建完工入住。“以前一到下雨天,屋里就成了‘水帘洞’,外面下大雨,家里就下‘小雨’。”提到以前的住处,陈启岩感慨万分。

据了解,危房改造是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消除住房隐患、改善居住条件的一项惠民政策,也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保障性住房安全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帮扶政策。实施对象包括: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且住房为CD级危房。

为此,石门县住建局对农危改造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发布督查通报4期,为农村危房改造这一艰巨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为确保国家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把全县农村危房底子摸清,今年先后两次对全县农村危房开展大排查,对六类对象疑似危房一律由县住建局牵头、乡镇城建部门配合,逐户开展现场鉴定,并出具危房鉴定报告,2024年鉴定六类对象住房34149栋,为“应改尽改”提供科学权威的决策依据,为110户符合条件的困难户实施了危房改造。

石门县紧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边缘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六类特殊群体,建立“发现一户、改造一户、救助一户”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制度,做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不留死角,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对危改对象资格和补助资金到户分配严格落实“三审三公示”程序规定,用“阳光下的曝晒”防范和杜绝“暗箱操作”。每进行一轮危房改造都要“三审三公示”,即村级审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与网上公示,每级公示期均为7天以上。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心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改造的是危房,温暖的是民心。石门县将危房改造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石门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