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发布《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要求从严从紧开展为期6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力争整治期间道路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行车责任事故同比下降15%,确保广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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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截图。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具体严查哪些方面?

  • 严查货运车辆重点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货车超限超载、擅自改装营运车辆、违法大件运输、危运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运单、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逢五”治超制度落实,加大货车“百吨王”整治力度。

  • 严查客运车辆重点违法行为

严查客车营运许可证件过期失效、非法营运、超越许可事项运营、脱离动态监控、客运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擅自运营或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 突出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整治

联合公安部门全面深入排查高速公路近三年内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及公路灾害高风险路段,今明两年分期完成照明设施和爆闪警示装置等“声光电”设备安装。

对2021年以来发生2起及以上死亡事故或5起及以上伤亡事故的隐患点段,分析梳理事故原因,按照“三必上”“五必上”标准制定计划,今明两年分期全部完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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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专项行动。(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 徐天保 摄)

2024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868公里、危桥改造117座;开展农村平交路口、弯坡路段、穿村过镇和临水临崖路段隐患排查,每个县(市、区)确定10处以上事故隐患突出点段,并完成“三必上”“五必上”治理。

  • 强化重点运输企业隐患治理

《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重点道路运输企业每月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每季度对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一次检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每月会同公安部门对风险画像分析鉴别为高风险等级的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开展约谈和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业整改。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篡改车辆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安排

《方案》提出,到2024年12月31日,广西将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各类事故特点规律,形成工作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巩固成果,总结固化综合整治经验和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成果,推动综合整治常态化运行。

《方案》指出,广西交通运输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各领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综合考虑情节、后果、态度等情况,精准妥当作出处置:对工作失误较轻的,进行提醒督促;对出现差错但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下发通报整改通知;对问题严重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进行约谈;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查处问责。对在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道路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的,该厅将予以约谈、通报。

图文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