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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融媒大名

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 名 县 商 务 局

关于家电、家装和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规范价格行为的

提醒告诫书

消费品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提醒告诫如下:

一、规范明码标价行为。消费品以旧换新承办单位在以旧换新活动中,要严格做好参加商品的价格公示工作,要明确标识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商品在商务部门备案的价格,张贴参加活动标识,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严格价格欺诈行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在以旧换新活动中,不得对产品临时提价、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诱导交易、以次充好、虚报产品信息,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将加大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承办单位、承办平台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守法诚信经营,规范价格行为。对以旧换新活动中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欢迎消费者拨打12315进行举报。

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名县商务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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