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社局关于限期申请退还已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的公告
咸安人社
·湖北
2024年区审计局对区人社局进行了审计,对已退还的咸安区2021年至2024年10月份共110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利息提出了处理意见,区人社局委托开户银行进行了核算,共计303953元(附件1)。请未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的单位在2024年11月18日前,提交《咸安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退还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资料,前往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15-8876631)办理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退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退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由区人社局按程序上缴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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