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传承文化和保护文物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历史任务。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关于文化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及时更新知识、开拓视野,不断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将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之责“植”入心底。
一、加强学习,自觉扛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责任。
一是要深入研读原著原文。党员干部要认真研读党关于文化建设的系列讲话、著作等。各类著作文献中包含了众多关于文化建设的论述,通过精读这些内容,准确把握其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内涵和精髓。
二是要参加专题培训和讲座。积极参与各级组织举办的文化建设专题培训课程。这些课程可以由党校、文化研究机构等提供,邀请专家学者深入解读总书记的文化建设思想,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帮助党员干部更好地理解在当代社会如何进行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等工作。
二、重在保护,以保护和利用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一是要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党员干部要深入挖掘本地的优秀文化资源,如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历史文化遗迹等。通过参与文化资源的普查、整理工作,了解到本土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从而增强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豪感。
二是要对比文化发展成果。对比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发展成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国际传播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如我国众多的世界文化遗产数量不断增加且保护状况良好,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等,通过这样的对比,深刻认识到我国文化建设的进步,从而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三、要在实践,将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之责植入心底。
一是参与文化传承项目。党员干部要积极投身到当地的文化传承项目中,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可以通过组织传承人培训、开展非遗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将文化传承的责任落到实处。在这个过程中,也能够加深对文化传承重要性的理解,把传承文化的理念植入心底。
二是文物保护监督与倡导。在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同时,积极倡导社会各界重视文物保护,通过宣传文物保护知识、组织志愿者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真正将文物保护之责“植”入心底。(燕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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