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药监局始终把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以下简称 “两员”)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落实监管为民理念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将“两员”建设与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同部署、同推进,发挥“两员”监督“前哨”作用,形成监管部门主抓、“两员”协调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药品安全共治新格局。

强化队伍建设,明晰工作职责。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全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强化基层“两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医学、药学人员的作用,在全省共配备协管员和信息员3727名。不断提高“两员”队伍零距离发现基层药品安全隐患的能力与水平,将“两员”的吹哨员和监督员作用落到了实处。为激励基层“两员”更好的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省市场监管局党组解难题办实事,将“两员”月人均安全协管服务工资标准从1700元提高至1880元,并实行补助资金逐年提升计划,有效稳定了基层“两员”队伍,走在了全国前列。各市(州)坚持人员落实、培训落实、责任落实,着力锻造政治素质优、业务能力优、工作实效优的“两员”队伍,织密乡镇、农村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例如,西宁市局在全市各行政村、社区全覆盖配备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全面完成基层药品安全队伍组建工作。海东市局在乡镇成立药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在村组建监督员、信息员队伍,基层药品安全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基本建成,药品安全基层治理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黄南州局鼓励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积极参与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各类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结合基层监管实际,围绕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明确了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让履职有依据、有标准,真正实现末端发力、末端见效。不断完善考评奖励机制,掌握“两员”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考评优秀的“两员”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能胜任工作,不履行工作职责或滥用职权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使“两员”队伍保持纪律严明、依法办事、工作积极、清正廉洁、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良好形象,确保“两员”队伍真正发挥药品安全监督协管作用。例如,西宁市局通过定期检查、考核和反馈,对协管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其履职尽责。海北州局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考勤制度》,规范“两员”的工作行为,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强化制度保障。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效能。各市(州)不断强化“两员”业务素质的培训,通过采取专题培训、实践见学、工作群业务交流答疑等形式多样,掌握药品协管工作的一般检查方法和程序,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的作用,夯实基层药品监管基础,形成药品安全群防共治格局。同时,加强“两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责任意识,树立“两员”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例如,西宁市局开展药品安全业务能力培训班,通过药械化领域专家讲解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医疗器械监管要点、化妆品监管要点等知识,掌握药品协管工作的一般检查方法和程序,实现人才数量、质量“双提升”。海东市局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培训、联合检查等形式,对“两员”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构建“依法监督、执法到位、出动迅速、运转良好”的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黄南州局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实务、行政处罚执法相关法律解读等内容进行授课,促使“两员”队伍专业能力有了显著提升,使其更加有效地参与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共治。各市(州)以“两员”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宣传引导为载体,推动药品安全监管从一员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介,广泛开展药品科普宣传,有效发挥投诉举报、信息公开、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等作用,把监督网络从“两员”队伍延伸到社会公众中去,及时发现基层药品安全隐患和危害百姓利益的苗头,开展快速联动响应处置,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属地政府重视、监管部门牵头,‘两员’协调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的基层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巩固拓展全省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药品安全“两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药品安全治理水平,积极推动信息化手段与基层药品安全治理深度融合,延伸监管触角,织密监管网络,为加强基层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