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军民融合发展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到军工涉密业务中。然而,要想参与军工业务,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在取得保密资格之前,首先需要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这一步是民企进入军工市场的必要条件,也是国家对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企事业单位进行保密基本条件的评价和认可。

换句话说,这份表格是企业进入军工市场的"敲门砖",意味着企业在军工领域的资质认可和国家的保密审核。只有通过这一关,企业才能获得军工领域的合法身份和资格,才能在军工市场上安身立命。

因此,对于那些积极参与军工涉密业务的企业来说,首要任务就是要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尽快获得这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以便顺利进入军工领域,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在军民融合发展的大趋势下,这对企业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分为几类:

1、军队向社会公布的装备惩治单位资格受理点

2、中国科学院及军工集团公司

3、涉密项目总包单位保密工作机构

最新政策调整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地在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湖南省、云南省、甘肃省已取得军工二级保密资格的单位,在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重新申请军工二级保密资格的,将申请材料中提交的“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调整为“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合同或者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具体要求见附件),暂停执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国保发〔2016〕15号)第十五条第(六)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