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也不会认罪!”2004年,河南一村民因投毒杀人被抓,中院3次判死缓,高院3度驳回,最终结果如何

2004年11月,河南民权县的一个小村庄,发生了一起震惊全村的投毒案,村民王战胜家的两个孩子,一名3岁,一名5岁,在吃了一顿早餐后,一个不幸去世,一个侥幸存活。

村里的谣言四起,恐惧弥漫,矛头指向了邻村木工吴春红,警方迅速出动,在村民的猜测和不确定的证据下,吴春红被带走,从此开始了他漫长的噩梦。

吴春红的生活原本平静,他是村里少有的手艺人,靠做家具养家糊口,他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但在村里口碑很好。

2004年11月20日深夜,警察突然闯入他家,将他带走时,他的世界彻底改变,吴春红的家人彻夜未眠,焦急等待他的消息,第二天传来的却是晴天霹雳——吴春红因涉嫌投毒杀人被刑事拘留。

家人不敢相信,村里人也议论纷纷,吴春红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陷入深深的恐慌与困惑之中。

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回忆,那时的家里如同被按下了暂停键,所有人都沉浸在无法接受的现实中。

2005年6月,吴春红第一次站在法庭上,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他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庭上,吴春红“认罪伏法”,没有提出上诉。

这个认罪的决定让家人无法理解,吴春红的家人从未相信他会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他们怀疑背后有更深的原因。而吴春红的沉默更让家人焦虑不安。

事实上,吴春红在被捕后经历了长达数天的高强度审讯,在那种极端压力下,他被迫承认了自己根本没有犯下的罪行,没有物证,没有目击证人,唯一能支撑这一指控的,只有他那份被迫认下的口供。

家人无法忍受这样的判决,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他们写信,四处奔走,希望能够为吴春红争取一个重新审判的机会。

2005年12月,河南省高院以“原判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第一审判决,案件被发回重审,这本是一个让吴春红一家燃起希望的转机,但希望很快就再次破灭。

2006年6月,商丘市中院再次判处吴春红死刑缓期执行,而河南省高院再次发回重审。

2007年7月,商丘市中院第三次判处吴春红死刑缓期执行,河南省高院第三次发回重审。

如此反复,吴春红案陷入了无休止的司法拉锯战,而每一次的判决与发回重审,都是对吴春红及其家人心理的巨大打击。

在这些年中,吴春红的妻子为了维持家庭生计,不得不外出打工,吴莉莉也因此辍学,接过了爷爷的重担,承担起申诉的重任。

吴莉莉无数次地奔波在各级法院和相关部门之间,寄出了一封又一封申诉信,数次在希望与失望之间徘徊,她始终坚信,父亲是无辜的。

吴春红在狱中也没有放弃,即使监狱主动提出为他减刑,他依旧拒绝,因为减刑意味着承认罪行,而他始终坚信自己无罪,每次家属探访时,他都坚定地告诉他们:“要么无罪释放,要么我就在这里老死。”

这个家庭的坚持终于迎来了曙光,2018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指令河南省高院再审此案。

最高法指出,吴春红案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无法支撑故意杀人罪的成立,这一决定让吴春红及其家人看到了真正的希望。

吴莉莉带着最高法的再审指令,走进狱中见到了父亲,看到文件的那一刻,吴春红泪流满面,仰天长泣:“我等这一天,等了十四年。”

2020年4月1日,河南省高院最终宣判吴春红无罪,并当庭释放,吴春红终于走出了金华监狱的大门,迎接他的是儿子吴云磊。

父子俩紧紧相拥,无语泪流,此时的吴春红已经50岁了,他从一个34岁的壮年,变成了一个饱经风霜的中年人,16年的牢狱时光,5612个日夜的煎熬,换来了迟来的正义。

吴春红及其家人随后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其被非法羁押期间损失的经济和精神损害,吴春红最初申请了1872万元的国家赔偿,但最终获得了314.9万元的赔偿款。

对于这个赔偿金额,吴春红和他的家人并不完全满意,16年的人生被剥夺,家庭的破碎,身体的伤害,精神的折磨,这一切都不是金钱所能弥补的。

吴春红案不仅是他个人的胜利,也是社会法治进步的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冤假错案的纠正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冤屈得以平反。

“疑罪从无”原则的落实,让更多的冤假错案得到了纠正,这不仅是对个体命运的拯救,更是对司法公正的维护。

如今,吴春红已经回到了家乡,开始了他新的生活,他的家人正在努力帮助他重新融入社会,恢复健康。

吴春红案的平反,不仅仅是个体的救赎,更是司法制度不断完善的证明。每一个冤假错案的纠正,都是向法治社会迈进的重要一步,未来的路还很长,但正义的脚步不会停歇。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河南投毒案三次死缓吴春红改判无罪的背后:拒绝认罪和六七百封申诉状》《吴春红女儿:314万国家赔偿已到账,计划先让父亲买房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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