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已于2024年9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绿色低碳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
《条例》明确,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鼓励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
“《条例》不仅是浙江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财经评论员徐浩平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通过立法,浙江可以更好地引导和规范社会各界的绿色低碳行为,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将为浙江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产业发展也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
徐浩平进一步分析称,在产业结构方面,《条例》要求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这一举措将有力推动浙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发展清洁能源方面,《条例》明确,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清洁高效煤电发挥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
同时,完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和标准,探索建立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拓展产品碳标识应用场景;探索建立省域碳普惠减排交易机制,推动生态系统碳汇等碳普惠减排量纳入交易。
在徐浩平看来,探索建立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拓展产品碳标识应用场景,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碳排放情况,作出更加环保的选择。
“探索建立省域碳普惠减排交易机制,推动生态系统碳汇等碳普惠减排量纳入交易。这一机制将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碳减排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有助于推动碳市场的健康发展。”徐浩平说。
另外,《条例》明确,浙江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绿色低碳数智系统,开发碳账户、碳排放预测预警、碳足迹等数字化应用。
低碳转型需全民参与
《条例》还提出,支持和规范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零碳园区等绿色低碳单元建设。“此举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水平,推动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的示范企业。”徐浩平说。
“我们公司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宁波凌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蒲星平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同时积极推广绿色产品和服务,并建立了完善的碳排放管理体系,对碳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
在徐浩平看来,绿色制造企业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力量。通过技术改造和升级、推广绿色产品和服务以及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等措施,企业可以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为社会的绿色发展作出贡献。
不过,在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方面,同样面临着技术、资金、人才等多方面的挑战。
“一些传统产业由于技术落后、资金不足等原因,难以进行绿色低碳改造升级。”蒲星平认为,因此,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另外,在蒲星平看来,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因素。然而,目前一些公众的环保意识仍然较弱,对绿色低碳转型的认识和了解显然不足。因此,需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良好氛围。
对此,《条例》还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规范二手商品交易,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采取措施,鼓励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单位和个人购买绿色产品的,可以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同时,《条例》还明确,浙江推进转型金融、碳账户金融、绿色低碳项目融资评价等领域的标准创新和推广应用,支持环境权益融资产品创新。
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信贷、债券、股权融资、基金、保险等金融资源,加大对绿色产业发展、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和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记者 潘洁
编辑 潘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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