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煜 贾雁民
民国时期的汕头海关前街
清末民国初,广东省潮汕地区商业金融较为发达,当地钱庄(又称银庄)普遍发行钱票。 笔者近年在坊间陆续收得数枚汕头地区银庄所发行的钱票, 汇总发现, 其发行时间大多集中在民国初年, 且钱票正面均有一特殊用词“七兑银”。
兹以“利益昌银庄壹圆(七兑票)”钱票为例,是票长约1 3 . 7厘米,宽为9. 5厘米。 正面中央上方为“ 利益昌银庄( 右读) ” 五字,周边有稻穗图案,正中央为大写“壹圆(竖读)”,下方两边分别是地名“汕头(右)”、“外砂(左)”,右侧由上而下写有“凭票取七兑银壹元正”,左侧自上而下为“ 中华民国三年元月初一□票”; 反面为英文,采用西式外钞制式,中央左侧有一图案,内容为码头接驳的繁忙景象。 此利益昌当为设在汕头外砂镇的银号。
利益昌壹圆七兑票
粤省汕头地区自清季同治年间辟为商埠,商业往来繁盛。 初始商场交收皆用银两,除大洋外市场流通的所有银圆在交收时均需辨成色、秤重量。 如墨西哥鹰洋、日本贸易银、安南坐洋、香港站洋等,重量约合七钱二分五厘。 而西班牙、葡萄牙、菲律宾等国银圆重约六钱七分。 各种银圆如此复杂,由于无价格上的汇兑,不能作为支付标准,于是由一信用较高的商号以四枚七钱二分五厘的银圆与六枚六钱七分的银圆配成十枚,使每枚银圆的平均重量为七钱左右,用纸封固——开始每封统一为五十元,后来就有十元、二十、三十元不等,标明重量、盖章、粘缝,即可照其数额行用。 每转一手还要在封上加盖印章,倘若发觉封内讹误,便逐手驳回,由原封人负责补回。 初期此法为商场上的银钱交收提供了便利。 后来由于银封日滥, 印章斑杂,辨认困难,同时有不法之徒在银封内暗藏次银或铜圆,反而扰乱了商业上的银钱交收,在贸易时必先拆银封核查才能交易,所以银封交收这一信用方式便告破产。 但是均重为七钱一枚,十枚银圆配合使用的观念却被潮汕地区的商民所接受,为之后七兑银纸币的发行流通奠定了市场基础。
随着商业发展,交收频繁,私人银庄先后设立。 当时德记洋行的买办所开的万昌银庄( 俗称德万昌)最早发行了凭票兑银的纸币,类似上海九八规银,每元以七钱为准,成为七兑票之始。 由于使用方便,商民乐意接受,其后陆续又有银庄发行,如汇安庄、同吉庄、森丰、巨源、太古、怡和等庄号。 票额有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数种。 其中太古银庄还有面额为二十五元的兑票, 四枚合为一百元整,易于交收。 森丰庄发行有每票二元的兑票,以便当地华侨批款分发。
《银行周报》刊登有关七兑票的研究文章
七兑票在汕头取得独立的货币地位是在中国自己铸造银元并在广东大量流通以后。 当时在汕头地区通行的货币有三种: 一种是银元,又称龙洋,只在特殊行业中使用: 如电报、邮政、关饷; 第二种是毫洋,又称小洋,只在官厅和少数洋货店行用; 使用最为广泛的就是第三种即七兑银。 七兑银原来是用七钱作为一元的货币,但七钱银币又没有大量铸造,只有吉林造币厂曾铸造过, 因而这种银又称为吉林银。 银庄发行七兑银银票都是以吉林银作为兑现物。 后来袁大头成为银元中最受欢迎的银币,吉林银日益减少。 再后来现银又被大量出口熔化, 银元和银两在汕头日益减少,七兑银就成了一种不兑现的纸币,根本无货币可兑现,汕头银票只在银庄发行的银票间进行互兑。
1925年顺成庄倒闭,市面上风潮险恶,当时正值国际银价日跌,而汕头市由于华侨汇款挹注,经济未受大的波动,故七兑票价值无形随之增高。 大洋银每元比值反减少十分之一以上。 七兑票原定银额为七钱,其实价反而超过重七钱二分的大洋银,实在违背常理。 潮梅财政局以私人发行货币有悖于国家法例,且汕头地区币制复杂,也急需改革,于是由财政局下令改革币制,废除七兑票,改发大洋券,以大洋银元为通行本位。 商场上一切银钱交易以七钱折为银元。 1926年潮梅财政局又制定了《取缔纸币发行细则》十四条,规定发行纸币的商号必须以不动产为保证,从而使七兑票过渡到了保证纸币时代。 七兑票逐渐退出商业舞台。
汕头七兑票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独立货币地位,且在特殊时期其实价凌驾于港币、龙洋、大洋之上,连一些平时信用颇高的外币与之相比也觉逊色,汕头七兑票实乃我国地方货币之奇葩!
“上海市银行博物馆”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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