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储能产业快速发展。汕头具有丰富的海上风电资源,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应用前景广阔。为了尽快抢占新型储能这条“黄金赛道”,近日,我市印发《汕头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发展,努力把汕头打造成为省内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高地,通过试点示范拓展应用场景,把新型储能打造成为产业发展新引擎。

《行动方案》围绕提升新型储能研发创新能力、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储能产业规模、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8条重点措施。在提升新型储能研发创新能力上,依托汕头大学等在汕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平台、重点企业,围绕锂电池生产设备、锂离子电池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支持企业创建制产业创新载体,提升新型储能领域技术研发、中试孵化、技术应用推广等能力。在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上,在潮阳区海门片区规划建设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争取上级支持,确保我市的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能尽快通过省级认定;依托六合产业园、濠江区海上风电创新产业园、深圳市—汕头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区谋划储能产业集聚区;建立完善锂电溯源管理体系,全力打造粤东地区废旧锂电池综合利用回收区域中心。在推动产业协同发展上,发挥本土企业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深度合作,协同发展;重点保障高性能碳酸锂、氢氧化锂、纳米氧化锆等正极材料供给,提升电解液用高纯碳酸酯溶剂、高纯六氟磷酸锂溶质等电解液生产及产业化水平,支持隔膜企业生产高破膜高粘接性功能隔膜产品,鼓励新材料企业提高铜箔、铝箔、PVDF和铝塑膜等电池辅助材料供给能力。

同时,《行动方案》聚焦各类扶持政策,系统融合我市支持企业在倍增培育、项目支持、要素保障(土地、金融、人才等方面)、并网接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场景融合应用,特别是推动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场景规模化布局应用,推动新型储能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以满足电力系统调节需求为导向,按照省规划引导独立储能电站科学布局,重点在新能源富集送出区域和负荷中心区域布局建设;引导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选择先进优质可靠产品,对使用产品经认定符合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的,其储能设施用电量单独计量,电价参照全省蓄冷电价政策执行。

此外,《行动方案》明确,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单位要落实企业安全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产品抽样检测和储能设施全寿命周期监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新型储能建设、运行安全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有关要求。

记者 黄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