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高港法院30余名干警装容整肃,随着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安丰“出发”命令的下达,干警们奔赴寺巷街道执行现场强制清退一处租赁房屋,顺利实现交付,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泰州某中学与被执行人杨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判决被告杨某某从租赁房屋中迁出并向原告交还房屋和土地。被执行人杨某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迅速开展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迁出义务,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视法律威严为儿戏。在督促引导未果的情况下,执行局组织了此次强制迁出活动。活动开展前,高港法院做足准备工作,向区委政法委、被执行人所在街道、社区通报相关情况,制定周密计划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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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执行局30余名干警会同公安分局、街道办、社区工作人员、搬运人员到达指定位置。执行干警迅速控制房屋周边主要出入口,开展警戒封锁,确定关闭电、气等潜在危险源。进入房屋后,对屋内财产逐一清点、拍照登记、有序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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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间,被执行人亲属多次在现场干扰工作开展,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劝导,最终被执行人家属态度逐渐转变,放弃阻挠法院腾退工作。执行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实时把控执行动态,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经过长达8个小时的努力,完成腾退迁出,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此次强制执行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更是一场生动的现场普法活动,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涉及房屋腾退的执行案件,房屋占有人往往以各种方式阻碍腾房,致使案件执行受阻,申请执行人权益难以保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高港法院执行局凝心聚力,持续攻坚腾房清场这一“硬骨头”,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高港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因案施策,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确保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刘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