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可以享受免费停车的待遇了。”福鼎市伤残退伍军人老周像往常一样,将小车停在了某停车场,不同的是,这次停车场内部张贴了伤残军人依法免费乘车、向伤残军人致敬等标语,看到这些场景,老周不禁感叹。
主动摸排,发现线索
2024年6月,福鼎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福鼎市残疾军人在停车时无法享受残疾人免费停车的待遇优惠政策线索,随即向福鼎市残疾人联合会了解福鼎市扶残助残政策。
经调查了解,根据福鼎市相关扶残助残政策,福鼎市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有对自2022年11月8日起取得小车驾驶证的残疾人给予其驾驶技能培训费一次性补助3000元、对持有驾驶证的残疾人购买小型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城区公共停车场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车主实行免费停车等惠及所有残疾人的政策待遇,但该市全部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却未能凭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享受上述政策待遇。
圆桌会议,凝聚共识
6月12日,福鼎市检察院牵头组织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民政局、医院等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会上,检察官全面介绍调查发现的问题、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原因及残疾军人享受持证残疾人相应待遇的相关法律、规范性等文件。经过充分讨论,各单位对执行福鼎市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叠加享受福鼎市持证残疾人普惠性相应待遇政策达成共识,并表示要严格落实好优待政策,加强有关政策宣传,形成帮扶、关爱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的工作合力。
会后,福鼎市检察院向残疾人联合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联动机制,确保福鼎残疾人驾驶证取得及购买汽车补助、免费停车等普惠性助残政策同时惠及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
马上就办,落实优抚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措施进行整改。福鼎市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局立即开展调研,与民政部门、公安局、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紧密合作,并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福鼎市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人员信息并建立花名册移送至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8月8日,各部门集中召开协调会,研究决定同意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同等享受福鼎市残疾人在医保、社保、驾驶证取得及购买汽车、停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截至目前,已落实11名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申报停车优惠待遇,2名残疾军人申报购买汽车补助待遇。福鼎残疾人驾驶证技能培训费取得一次性补助3000元及购买小型汽车一次性补助5000元、福鼎城区免费停车等普惠性助残政策已全部惠及该市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
“由于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与持证残疾人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不同,在落实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同等享受当地的持证残疾人普惠待遇问题上可能形成脱节以致其合法权益保障没有到位。”承办检察官解释说道,“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牵头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民政、残疾人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文 案:刘婧 林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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