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了解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9时召开2024年第18次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新材”)的上会事项。
据悉,科隆新材主营业务为液压组合密封件和液压软管等橡塑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煤矿辅助运输设备的整车设计、生产、销售和维修。公司主要产品橡塑新材料产品为综采煤机液压支架的核心零部件,主要产品煤矿辅助运输设备为井下液压支架及物资的主要运输工具,围绕综采煤机液压支架,从配套、维护和运输等多个层面为煤机生产和煤矿客户提供综合性服务。此外,为不断满足煤炭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利用多年积累的行业资源,近年来开始向大型煤机企业客户销售其他矿用配件。
据招股书显示,科隆新材本次拟募资21,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军民两用新型合成材料液压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其实这并不是科隆新材第一次上会,在今年9月23日科隆新材便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次上会,遗憾的是,科隆新材被“暂缓审议”。不仅如此,北交所2023年10月31日接受了科隆新材的IPO申请,上会前便对科隆新材发出了三轮问询函,而问询次数越多,这说自身存在的问题就越多。
中沪网在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科隆新材还存在以下问题,净现比不足1,赊销问题凸显;研发带头人出走,研发创新能力堪忧;实控人父子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被下发监管函。
01
净现比不足1,赊销问题凸显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科隆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277.34万元、32,901.71万元、44,165.46万元、20,697.44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612.16万元、5,197.05万元、8,336.81万元、2,991.17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0.66万元、4,544.93万元、3,455.35万元和-535.00万元。
从上述数据上不难看出,虽然科隆新材业绩在增长,但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却远低于当期净利润,甚至在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还为负数。经计算,报告期各期,公司净现比分别为0.45、0.87、0.41、-0.18,净现比一直低于1。
报告期各期末,科隆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994.74万元、20,496.02万元、24,277.48万元、27,054.4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3%、0.62%、0.54%、130.7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来说,公司应收账款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收入比例过高,这相当于部分收入是“纸上富贵”,实际贡献给业绩的收入十分有限。而科隆新材各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刚好从侧面说明了这一点。
02
研发带头人出走,研发创新能力堪忧
另外,科隆新材在第一次上会的时候,发审委审议意见显示,北交所发审委曾要求科隆新材详细说明报告期各期临时借调生产人员从事研发辅助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生产或销售人员与研发人员混同情形,如是,说明具体情况。同时还要求科隆新材列示报告期各期研发人员具体构成情况、离职及新入职人员具体情况、参与具体研发项目情况,并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中人员薪酬与各期末研发人员数量不匹配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并进一步说明研发费用归集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科隆新材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447.51万元、1837.33万元、2180.12万元和1419.99万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科隆新材共有三名核心技术人员,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科隆新材的核心技术人员却接连离职。2022年9月,科隆新材核心技术人员许旭光因个人原因离职。许旭光曾在科隆新材任技术研发总工程师,且是研发团队的执行带头人。不久后,科隆新材核心技术人员王晓辉同样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5月离职,王晓辉曾任科隆新材董事、军品技术负责人。此外,王晓辉还作为发明人之一获得3项专利授权。
上述两位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科隆新材新增认定司宪林、陈宏为核心技术人员。其中,司宪林出生于1955年,陈宏出生于1960年,从年龄上来看,两人都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了。
科隆新材除核心技术人员接连离职外,2021年12月10日,科隆新材财务总监于亚腾也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如此看来,科隆新材核心管理层稳定性较差。
03
实控人父子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被下发监管函
据招股书显示,邹威文、穆倩夫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邹威文持有公司17,620,55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50%,邹威文之妻穆倩持有公司15,274,31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84%。邹威文、穆倩合计持有公司32,894,87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34%,为公司控股股东。此外,邹威文担任公司董事长、穆倩担任公司董事,二人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具有重要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起到重要作用,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另外,总经理邹鑫系邹威文与穆倩之子。
值得注意的是,邹威文、邹鑫2020年度未按备用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销或偿还备用金构成资金占用,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前述两人超额超期占用公司备用金的金额、时间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分别向邹威文、邹鑫收取资金使用费9,815.90元和17,658.25元。全国股转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下发《关于对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监管649号),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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