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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的

00后小伙谢某

仍心存侥幸

“杯聚”变“悲剧”

案情回顾

2024年4月14日凌晨,谢某与朋友在吃夜宵期间,饮用了4瓶啤酒及半杯白酒。当日1时55分许,谢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南康区蓉江街道办某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与相对方向行驶左转弯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因协商赔偿未果,对方报警处理。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谢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4mg/100ml,摩托车驾驶员张某血液中未检出酒精含量。民警遂将谢某带至医院抽血备检。经鉴定,谢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62mg/100ml。经事故责任认定,谢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谢某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另查明,谢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3年9月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案发时,被告人持有的C1机动车驾驶证处于被吊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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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谢某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62mg/100ml,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有五年内因危险驾驶被判处刑罚及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从重处罚情节,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谢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安全提醒

拒绝酒驾,安全出行

与亲朋好友聚会期间如果喝了酒

切记酒后不能驾车上路

否则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赣州南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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