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

武汉市教育局发布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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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部署,现将2024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册对象1.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或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2.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期满(至2024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人员。二、时间安排个人网报、单位现场确认、区教育局初审时间:10月15日—11月26日,各区教育局可结合实际确定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三、注册条件、程序有关注册条件、程序仍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精神执行。四、工作要求各区教育局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在政务网站及时发布工作通知,按时认真组织好区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注册工作专项经费,严禁向中小学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武汉市教育局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