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天河区发布2024年人才政策申报公告,正式启动2024年政策申报受理工作。
新一轮的人才政策申报,是天河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天河人才强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人才激励办法》,天河将以14项政策举措广聚英才,3项免申即享让政策找“人才”。
一、重点支持对象
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
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二、人才分类管理
A类人才
主要是指具有园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技术水平、对我区重点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B类人才
主要是指具有重大科技创新能力、对推动重点产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才。
C类人才
主要是指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具有推动重点产业发展潜力的人才。
D类人才
主要是指我区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发展所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
(实施期限:2026年12月31日)
三、实施尖端人才引领行动
(一)新引进尖端人才支持
对区内企业上年度新引进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以及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给予最高1000万元安家费支持。
对区内企业上年度新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外籍院士,给予最高500万元安家费支持。
对区内企业上年度新引进国家、省、市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以及其他国际尖端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安家费支持。
以上安家费分3年发放,并按照A类人才管理保障。
(二)院士工作站建站支持
对在区内企业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按照市财政资助经费的10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建站经费支持,分2年发放。
(三)尖端人才培育支持
支持区内企业积极发挥人才培育主体作用。
在区内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成功申报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给予100万元支持,并按照A类人才管理保障。
区内企业人才成功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按照国拔金额的50%给予支持,成功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给予5万元支持;
成功入选省重大人才工程的团队和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支持;
成功入选市重大人才工程的团队和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支持。
入选国家、省和市重大人才工程的按照入选层次分别给子管理保障。
四、实施骨干人才奋进行动
(一)龙头企业领导者支持
每年支持10名本区重点扶持产业领域的对产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领导者,按个人年度工资薪金总额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并按照A类人才管理保障。
(二)创新企业领导者支持
对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顿域中具有引领作用的头部企业领导者,给予每人50万元支持,并按照B类人才管理保障。
对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具有发展潜力的骨干企业领导者给予每人30万元支持,并按照C类人才管理保障。
(三)重点招商项目团队发展支持
为近3年经区招商引资部门认定的对本区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的新引进重点企业管理团队,给予不超过5名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每人10万元支持,并按照C类人才管理保障。
(四)产业发展人才支持
对本区重点扶持产业领域的企业,可由各产业主管部门结合本产业发展需要,在产业政策中制定支持产业人才发展的条款。产业贡献人才按照D类人才管理保障。
五、实施新锐人才引培行动
(一)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支持
区内企业近3年新引进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天河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岗位要求,按照紧缺指数、个人素质、薪酬水平等标准根据一定权重计分排名,给予每人5万元支持,每年支持200名左右,并按照D类人才管理保障。
(二)新创业人才发展支持
带项目、资金或技术在本区创办企业且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以下,已获得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海内外人才(申报人拥有该企业不低于10%股份),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资金支持,并按照C类人才管理保障。
(三)博士、博士后工作站支持
对区内企业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对在区内企业新设立的博士工作站给予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对在区内企业设立的博士后站(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下同)的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支持,资助期限为2年。
对在本区设立的博士工作站的新进站博士研究人员,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资金支持,资助期限为2年。
从各地博士后站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区内企业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本区自主创业的博士后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费支持,分2年发放,并按照C类人才管理保障。
(四)引才荐才支持
对于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区内规上企业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所引进人才全职到岗工作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按照每引进一名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资金支持5万元,每家机构每个自然年度最高可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所引进人才包括:1.世界500强高校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国(境)外工作经历:2.具有国内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稳定就业1年(含)以上,且年薪达到50万元以上(含)。
六、实施基础人才强基行动
(一)技能人才支持
对在区内企业引进或培养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广州市技术能手、市级羊城工匠等荣誉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对应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或津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
对在区内企业工作的技能人才,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支持。
(二)文化体育竞技人才支持
支持我区企业新引进或新培养文化体育竞技人才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文学等领域省级以上奖项获奖人,或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人,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并按照B类人才管理保障;
对新评定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一次性给子每人最高5万元支持,并按照C类人才管理保障。
对由国家体育总局认定的一级以上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或国际知名运动员;由人事部、国家体委认定的高级或国家级教练员,或国际知名教练员;国际级、国家A级、国家级裁判员,一次性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并按照C类人才管理保障。
对获得全国大型级别以上赛事前三名成绩的电子竞技运动员或教练员,按照名次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其中,第一名最高20万元,第二名最高10万元,第三名最高5万元,并按照C类人才管理保障。
(三)基础教育人才支持
对新纳入本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基础教育人才,连续3年单列给予岗位绩效资助,其中:杰出教育人才60万元/年/人,并按照B类人才管理保障;骨干教育人才30万元1年/人,并按照C类人才管理保障;青年教育人才5万元/年/人,并按照D类人才管理保障。、
(四)医疗卫生人才支持
对新纳入本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医疗卫生人才,连续3年单列给予岗位绩效资助,其中:杰出卫生人才50万元/年/人,并按照B类人才管理保障;骨干卫生人才30万元/年/人
井按照C类人才管理保障;急需紧缺专业基础医疗卫生人才按照学历学位给予5万元/年/人,并按照D类人才管理保障。加大区属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名医生,给予每人10万元工作补贴。
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一)“一站式”政委服务
受本办法支持的各类人才,可以享受天河人才港“一站式”政策兑现引导服务,其中为A、B、C类人才安排人才服务专员提供点对点服务。在我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可以享受天河人才港提供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服务包”。
(二)人才公寓保障
受本办法支持的各类人才,符合天河区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可以按层次享受人才公寓保障。其中:A、B类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人才公寓,C类人才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入住人才公寓,D类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三)人才绿卡、人才入户保障
A、B、C类人才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A卡申领条件的,可由天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申办。不符合A卡申领条件的,可根据天河区落实人才绿卡政策申办广州市人才绿卡B卡。D类人才可优先享受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手续。
(四)子女教育保障
A类人才享受天河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学位;B、C类人才子女入学可按相应政策给予照顾。
(五)医疗卫生保障
受本办法支持的各类人才,其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可在属地街道杜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享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计划生育、康复等“六位一体”服务。可以在天河区属公立医院享受门诊预约诊疗、优先挂号、优先缴费、优先住院等服务。
(六)保健疗养研修服务
A、B、C类人才可享受由天河人才港提供的免费体检服务,可根据实际需要优先安排参与本区组织的人才疗养、国情研修、人才沙龙等活动。
(七)科研会展保障
由A、B、C类人才牵头主办的各类科研论坛、学术交流、会议会展等活动,可申请免费使用区属相关平台载体场地或协调解决区内其他活动场地。组织开展具有一定产业、区域影响力的会展活动,可申请与区属各相关部门联办或协办。
信息来源:天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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