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是河北省沧州市所辖的一个县级市,和河北省许多有着深厚历史的县级市不同,它成为县级市仅78年,而拥有今天所辖区域仅仅41年,可以说,它还是一个很年轻的城市。
泊头市在河北沧州市的位置
不过虽说它年轻,但它在历史上又很有名,只不过当时它只是一个镇,并非县级,更为奇特的是,它还分属2个县管辖。
泊头镇在历史上就是很有名的地方
泊头镇,也称泊镇,是一个因大运河而兴起的镇。虽说是一个镇,但却很有名,在明清全国、省级、府级的地理志书、舆图上,都可以找到它的名字。
《康熙内府分省分府图》中河间府一图中的泊头镇
康熙《河间府志》中的泊头镇
在泊头镇,明清时期曾设泊头镇管河厅、泊头镇巡检司、新桥驿(也称泊头驿)等机构。清朝曾任河东河道总督、都察院右都御史李钧的《转漕日记》中曾说道:“泊头,巨镇也。”
随着清末民初的津浦铁路建成通车,并在泊头设站之后,泊头成为水运、公路、铁路运输的枢纽,成为德州和天津之间的一个物资集散地,经济越来越发达、城市越来越繁华。
据1922年的《中华国有铁路旅行指南》介绍津浦铁路泊头站:
泊头站,泊头,夹河为镇,河以东属南皮,河以西属交河。东岸为路线所经,站距河二里许,距县城二十五里。西岸则鸿商富贾,坐列贩卖,极目一望,廛宇齐平,亦沿河诸村之较称繁荣者。
民国时期地图上的泊头镇
而在1928年12月“河北省政府建设厅”所编的《调查报告:工商第四编》中,已称泊头为“津南第一大镇”:
泊头为津南第一大镇(河东属南皮,河西属交河),工商之殷繁,久冠津南各镇,计商店凡三百数十家。
在民国时期出版发行的历史地理学专业性学术期刊《禹贡》第七卷第四期介绍泊头时,更是称其为“趋向都市化”:
泊头镇,简称泊镇,位于冀省东南隅,系交河县属,津浦线南下经过之,又有南北大运河横贯其中。近更有汽车及小汽船通行各地,交通方面颇称便捷。近年商贾极形繁盛,人烟日渐稠密,渐渐趋向都市化。
在这些记载中,依稀可以看到泊头镇迅猛发展的掠影。
1933年《河北分县详图》中的泊头镇
一个镇,分属两个县管辖
在上述《中华国有铁路旅行指南》、《调查报告:工商第四编》对泊头镇的介绍中,已经可以看到泊头镇是属于交河、南皮两个县的记载了:
夹河为镇,河以东属南皮,河以西属交河……
泊头为津南第一大镇(河东属南皮,河西属交河)……
1884年《畿辅通志舆图》中交河县(上)、南皮县(下)地图中均有泊头镇
其实,在明清时期也是这样的一个情况。除了《交河县志》中记载在泊头镇有巡检司、泊头驿之外,在《南皮县志·舆地志·区乡》中就有:“泊头镇地方领一村,泊头镇。”由此可见一个镇被两个县共管的格局。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状况,由于泊头镇距交河城有五十里,而距南皮县城却只有二十五里,在清朝乾隆十九年还把设在泊头镇的新桥驿管辖权由交河县划归南皮县。
由于泊头镇的辐射带动能力突出,最终导致了它所在的交河县被撤销,其行政区域划入泊头市管辖,使泊头市不再只管辖镇区周边
在“河北省政府建设厅”所编《调查报告:工商第四编》中不但介绍了泊头镇,而且还介绍了泊头镇所在县的交河县城,是这么说的:
交河在泊头镇西五十里,工商事业均不发达。城内商号仅十数家,萧条情形达于极点。盖泊头过殷于繁。城中人民,每有用物较多之时,即往泊头购买。物美价廉,交易甚便故也。
1918年地图上位于交河县、南皮县之间的泊头镇
可见,受经济发达、商业繁盛的泊头镇辐射带动影响,人、财、物等因素都远离了其县城,造成了县城的经济萧条。以至于在1925年新设直隶省立第九师范学校时,校址就选择在了泊头镇。在这个时候,可以看出交河县的经济、政治中心已逐步远离了县城,而转到泊头镇。
1946年年5月24日,我军经过一夜的战斗,解放了泊头,占领了天津以南这一防守要地,把冀中和渤海两块解放区连成了一片。随即,将泊头城区由交河、南皮两县析出,设立泊头市,此为泊头设市、有独立行政权,不再由2个县共管格局的开始。
1970年左右卫星图上的泊头镇
新中国成立之后,虽然将泊头市改回泊头镇,但它仍然是县级。1953年11月6日,经政务院批准,设立泊头市,以原泊镇所辖的行政区域为泊头市的行政区域。1982年12月,恢复为泊头市,1983年5月,撤销交河县,其政区划归泊头市。至此,泊头市成为拥有较大管辖区域的县级市,而建立于金代,有着800多年历史的交河县则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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