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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亡国之奴、灭门之仇,是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不共戴天之仇,犯此仇者,虽远必诛。

不久前,广西南宁的陆先生就遇到了“夺妻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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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的一天夜里,陆先生在家门口等妻子回家,不料撞见让自己怒不可遏的场景,一男性在车内对自己的妻子又亲又抱,下车后又用手拍打妻子的屁股。

这场面,任何一个男人看了都得怒火中烧,这种奇耻大辱岂是轻易能忍的。

于是陆先生就走到该男性跟前,并连续质问对方“你拍我老婆屁股没有”。该男性自知理亏,忙不迭地说“你不要拍这些东西”,随后扭头就跑,狼狈之相溢出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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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陆先生得知,该男子不是一般人,是南宁市青秀区区长曾某某,官还不小。

但有了这种不共戴天之仇,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让你掉层皮。陆先生一不做二不休,选择了网络实名举报,并将现场视频公之于众。

舆论发酵后,南宁当纪委地赶紧出面回应,在其官网发布了一份通报,表示实名举报的有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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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不说,南宁这份通报在很多人眼里流露出满满的恶意,在只字不提被举报人姓氏名谁,何种职务的前提下,却堂而皇之地把被举报人陆先生的姓名一字不差地挂在官网之上。

陆先生太难了,先有被区长大人当面羞辱,后又被当地纪委挂出自己的真名实姓,搞得全网皆知。这种接踵而至的耻辱,对陆先生来说无疑是双重刺激。

客观而论,虽然陆先生顶着巨大压力以公开的形式实名举报,但那是他自己的行为,然而作为一地纪检监察机关,将举报人姓名公之于众,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规定: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检举控告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受理检举控告或者开展核查工作,应当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个人信息施以保护和保密,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行的规则,也是基本的程序正义,如果连这一最基本的原则都能违背,又怎能让人相信办案的公平公正呢。

说回事件本身,区长曾某某与陆先生妻子之间的问题,不禁让人想起万年县委书记毛奇和上党乡党委书记李佩霞。

“佩奇”二人之间的丑闻,将权力的淫威表现的淋漓尽致,也让人们看到,权力有时候不仅可以为所欲为,在很多人眼里也充满了吸引力,甘愿跪服于权力之下。

这世界太魔幻,忠奸可辨,美丑难分。

总之,做人要有底线,为官要有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