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办理一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案,违法行为人保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工作中,互助县公安局东沟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村村民举报称,该村村民保某某将一段二十多分钟的不雅视频上传至该村村民微信群,内容淫秽低俗,画面不堪入目且引发大量群员议论,影响极其恶劣,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和网络秩序。

获悉线索后,派出所民辅警迅速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同时第一时间将该视频报送上级部门进行鉴定,并依法传唤保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据保某某交代,10月8日,保某某在用手机查看淫秽视频时,一时兴起就将视频转发至微信群。民警在调查中了解到,该微信群群聊人数近500人,保某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德,扰乱了网络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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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给予保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并送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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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