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HR「28岁未婚未育的女性不能要,很可能是来骗婚假产假的」的观点??在一个论坛看到的,觉得挺生气的,发上来给大家看看:我闺蜜招了一个女员工,28岁未婚未育,结果被一个95年的新手HR狂怼,说28岁未婚未育的女性不能要,很可能是来骗婚假产假的,而且年纪这么大还没嫁出去,肯定是某些方面有问题!请问,95后现在都这么犀利吗?这算人身攻击吗?大家对这个有什么看法吗?
我能理解一些小公司可能的确承受不了太大的负担,但又不得不遵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因为有些公司给员工开工资之后其实没有多少利润,甚至有些还是可能有负债!
但如果一个企业招了这样的一个没有脑子的HR,那就应该要开除了!这么趾高气昂,这么的蛮横,你难道不怕人家在网上曝光这个公司和你的聊天信息吗?
当然也不是说不能拒绝,如果你担忧这样的问题,你可以以一些其他的理由拒绝,或者说不合适就好了,竟然来这样一句话,那这就特别的低智商的做法了!
接着来聊聊这个事实,现如今的大龄男生、女生特别多。28岁没有结婚,她在这里上班能上多久半年、1年、5年?有一些人可能到了30岁还是不会结婚,有些到了36岁……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按照这样的说法25岁到36岁之间的估计都很危险,都可能存在一定的“骗婚假、骗产假”的现象!
再说了一个企业如果只是斤斤计较在员工的假期方面,那说明自己的经营的也是有问题的!员工能为企业创造价值,如果能带来更大的价值。那么休假又如何?也许能够带来更大的价值!所以从能力本身出发,从绩效考核的角度出发,我觉得都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就有点歧视了!
这样的问题,人家要是追究责任,也照样能够通过劳动部门来进行追究责任的!如果是人事HR自己决定的,那就有可能害了自己的公司,会导致公司有更大的损失,也许这个女孩追究,这么口不择言总有一天会得罪一个厉害的人,从而吃大亏的!
我感觉啊,在招聘的时候,咱们得把关注点放在候选人的能力、经验还有跟职位有关的资格上,可不能盯着人家的个人生活选择或者生育计划。拿年龄、婚姻状况还有生育能力来决定要不要招人,这既不公平也不道德。这种想法很可能是对劳动法规没搞明白。
在好多国家和地区,雇主都不能因为候选人的婚姻状况、年龄或者生育计划就不聘用人家。另外呢,关于婚假和产假的规定,公司得按照法律法规来办,得保证员工的权益。
对于这位 HR 的看法,咱们能理解成她可能没啥经验,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太清楚。95 后的年轻人可能更愿意说出自己的想法,可这并不代表他们的想法就全对。在这种情形下,咱们得提醒 HR 要尊重每个人的隐私,多关注候选人的专业本事,别去在意人家的个人生活。
人身攻击说的是对别人说些恶毒、侮辱人的话或者做出这类行为,这位 HR 的话可能有歧视的意思,但不一定就是典型的人身攻击。不过呢,这种话可能会让候选人心里不好受,对公司的形象也不好,甚至有可能让公司吃上官司。
咱们得尊重每个人的隐私和选择,在招聘的时候要多留意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像这种不对的观点,咱们得给它纠正过来,还得提醒别人要遵守道德和法律的规定。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欢迎关注我“她解忧”和我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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