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合理分配道路资源,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调整阜新市部分路段通行方式,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双向行驶路段

光明街(工农路-和平路)路段恢复双向行驶。

二、禁止机动车转弯路口

1、工业街与开拓路路口工作日7:00-8:30、16:30-18:30 ,沿开拓路向西行驶车辆禁止左转驶入工业街。

2、迎宾大街与市联通公司路口工作日7:00-8:30、16:30-18:30,沿迎宾大街向北行驶车辆禁止左转驶入市联通公司

3、迎宾大街与市联通公司路口工作日7:00-8:30、16:30-18:30,沿市联通公司路口行驶车辆禁止左转驶入迎宾大街。

4、中华路与市农行路口工作日7:00-8:30、16:30-18:30,沿市农行路口行驶车辆禁止左转驶入中华路

5、中华路与市农行路口7:00-8:30、16:30-18:30 ,沿沿中华路向东行驶车辆禁止左转驶入市农行。

6、前进路与经纬路路口,禁止沿前进路向西行驶车辆左转驶入经纬路。

三、禁止机动车停车

龙馨巷(北新路至潜龙路)路段全线禁止停车。(龙畔家园东门与六合嘉际西门之间道路)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行。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