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立案告知书》

南卫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平及公司财务总监项琴华于2024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因上述利坏消息影响,截至2024年10月24日收盘时公司股票下跌5.53%,股价为4.1元,换手率5.24%。

公司在2024年8月30日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总资产为13.3亿,相比上年度末12.8亿,增加了3.87%;股东净资产为4.7亿,相比上年度末4.69亿,增加了0.39%;营业收入为3.01亿,相比上年同期3.52亿,减少了14.45%;股东净利润为102.6万,相比上年同期790万,减少了87.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4.1万,相比上年同期813万,减少了69.98%;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0.3万,相比上年同期-8489万,减少了103.89%。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徐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355%减少至4.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股东徐东先生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220,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2%,徐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419%下降至4.997%。

此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平在2023年7月28日就收到过《立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在2024年6月3日收到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监管局查明,南卫股份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上述两项违法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条例。

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平及董事、财务总监项琴华是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员。因此监管局下达以下处罚:

一、对南方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

二、对李平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五十万元罚款;

三、对项琴华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罚款;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的于婷婷律师表示在2020年3月23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有买入且亏损,并在2023年4月27日当天持有南卫股份(603880)的投资者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