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终于在网络上变清醒了。
关于安乐死的热点,有了新的变化。
不再是可供大众肆无忌惮谈论的话题。
对于那位上海女孩的选择,我们这里不做评价。
因为有争议,谁下的结论都未必站得住脚,索性先不谈。
咱们说说安乐死在舆论场该有的下场。
它,本就不应该成为大众的焦点。
尤其在咱们国家。
我们历来有自己的生死哲学。
庄子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
过度谈论痛苦、放大痛苦这种情绪,是在为其他概念性东西以可乘之机。
贸然夺去他人的生命,还取了了个nice的名字,“安乐死”,并不能洗脱它自身带来的罪恶。
这个概念,是由外国而来。
在我国是违法行为。
拿来主义,不是说啥都不假思索地拿来。
买东西都货比三家呢,更何况三观——需积淀那么久的东西,哪能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安乐死,在主要西方大国那里,都是不合法的。
即便是合法的国家和地区,也不能说就是合理的存在。
我觉得这方面,英国的做法可以参考。
不是说英国哪哪都好,是因为它的媒体多,安乐死有关的的事英媒大部分会报道,也会深入解读。
先说一件2022年的事,一个从NHS退休的苏·劳福德,因为协助了一个叫莎伦的女士在瑞士接受安乐死而被英国警方逮捕。
整件事都是真的。
而且当中发生的事,可怕到离谱。
你以为的安乐死是家人陪着去。
实际上,莎伦和这个苏,之前完全不认识。
因为年老的莎伦没有了在世的直系亲人,又生病,生活没了希望。
而苏是一个协助自杀组织的成员。
这个组织名字叫“我的死亡我来决定”。
明白了吗?
安乐死一旦被允许存在,就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方式出现,让你选择安乐死更加方便。
没有亲人帮你签字,那就让组织里的陌生人带你去瑞士。
这就是莎伦之所以能安乐死,死在瑞士的原因。
像这样协助他人自杀的,英国警方起诉了至少4起。
当中有些是自愿,有些是不是。
有个案例是丈夫杀死患病的妻子,他说是妻子生前同意的,二人还有一份协议。
可是那个协议上并没有妻子的署名,只有丈夫自己的。
还有个例子,是试图在电视机前直播自己安乐死,但是英国方面没有同意。
在英国多地有多个例子的病人想安乐死,最后大部分都被劝到了临终关怀医院。
像前面的那个莎伦,她被苏带走后英国警方和医院到处找她,一度还找到了瑞士警方协助,希望她别安乐死。
2007年的时候,有个叫凯莉·泰勒的30岁妇女,疾病疼痛折磨她很难受。
多次想死,求医生加吗啡、寻求去瑞士安乐死、绝食抗议等等,各种寻死的方式她都想过、做过。
可是她活了很久,其实她丈夫就是个全科医生,不想放弃她。
可造成她如此急迫想死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医疗顾问告知她,她活不过一年,而且越往后她越不体面。
她害怕后面那句“不体面”。
忽略了主治医生提醒她的“症状被控制住了”。
其实,患绝症的人,本来就是弱势群体。
更需要有人来维护他们生命的利益。
在法律上来说,安乐死,是一种谋杀。
结合LGBT大热来看,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群人,创造了一系列的概念,来夺去你的生命。
要么从生理性别结构上,要么提供死亡方便。
要么让你乱,要么让你悲。
就是不想让你好好过这一生。
但古人早就说过了,“回首人生,去日苦多”。
人生之艰难,犹不息长河。
人生之志,大多抱憾终身。
去拥抱那些处世箴言吧,而不是信那些新概念。
别当他人的试验品,谁提出的新概念,谁自己去瑞士。
老话能被传下来,被认可,被记住,一定是许多代人都认为的真理。
不要因为刚来这一世,就随便对自己乱来。
记住!当别人越希望你分辨不清方向的时候,你越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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