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武宣县人民法院联合社会工作者开展家事矛盾纠纷案件调查、调解、心理辅导等工作,推动各类家庭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基本案情

小美与大山相识相恋后,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两人婚前不够了解,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恶化,两人分居已经超过三年。小美认为两人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法再维持婚姻关系,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官+社工”共同调解

受理该案后,法官了解到大山是同意离婚的,但两人因小孩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本着“劝和不劝分”的原则,法官组织两人进行调解,但两人积怨已久,对离婚的态度都很坚决,情绪也比较激动,谁也不愿让步。

调“和”无望后,为让小美和大山好聚好散,法官邀请社会工作者王红英共同调解该起纠纷。王红英分别联系小美和大山,聆听他们对于小孩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意见,并走访双方亲属、村委会干部,深入了解两人的婚后情况、经济状况等,并与法官探讨适宜的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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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英(右二)做调解工作

调解结果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法官与王红英组织双方再次调解。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两人对合理分割财产的法律法规也有了更深的了解,态度上也有所让步。王红英进一步说理说情,劝说两人即使要离婚,也应互相体谅、理解,尽可能解决好财产问题,离婚后也要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两人自愿离婚,孩子由大山抚养,小美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两人婚后购买的房产赠予孩子、婚后购买的轿车归小美所有。

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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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法院2024年原创第138期

作者 | 刘任健

审核 | 戴立芳

终审 | 罗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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