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变真离婚,到底是谁的错?
一男子与妻子假离婚,把价值1370万的财产都给了妻子,自己只留了130万。当男子收回被欠的800万后,妻子要求复婚被拒绝,妻子调查发现男子婚姻期间有情人和私生女,怒将前夫告上法庭。法院是怎么判的呢?
01 案情回顾
李先生最近遇到了麻烦。
他是个生意人,工作的原因全国各地到处飞,跟老婆聚少离多的,没忍住诱惑,找了个年轻的女孩当情人,对方还给他生了个女儿。
李先生心里就盘算着跟老婆离婚,可是家业是夫妻俩一起打拼来的,他怕老婆知道后,跟他闹得鱼死网破。
于是,李先生就耍了个心眼,劝老婆跟他假离婚,还主动把家里的9套房产、车子啥的,价值1370万的财产都给了老婆,自己只留了130万现金。老婆刚开始不同意,觉得老夫老妻了,假离婚伤感情。
可李先生却说:“我是为了你好,公司遇到麻烦了,财产给你我才放心。”
妻子王女士被说服了,为了逼真,俩人还签署了协议,大致意思是李先生对家庭不忠,作为过错方,自愿将9套房产及车子给王女士,俩人和平离婚。
离婚不久,王女士听说公司的生意好转了,李先生还收到了外边拖欠的800万货款,就主动催促李先生:“老李,你看看啥时候咱俩把婚复了?”
李先生却说:“复婚?谁要复婚,咱俩都离了,复啥复!”
王女士惊了,也意识到不对劲了,偷偷找人查了查,这才发现,李先生在婚姻期间出轨,找小3,俩人还有一个私生女。
王女士气炸了,觉得自己被欺骗了,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李先生赔偿其精神损失,并瓜分800万婚内财产。
02 法律分析
法庭上,王女士指控:“离婚是他哄骗我,他出轨,还有了私生女,婚内财产就该是我的,包括800万,也得给我。”
李先生,则辩解:“离婚协议写得明明白白,我是有错,可1000多万的财产都给你了,你还有啥不满足的?”
那么,这个事情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俩人的假离婚,到底算不算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本案中,王女士和李先生就是协议离婚,俩人签订了书面协议,也到有关单位申请了离婚登记,那么俩人的婚姻关系就结束了。
换句话说,离婚就是离婚,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说法。
那么,李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王女士能否追究赔偿责任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李先生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王女士要求赔偿无可厚非,但是双方离婚时,原因就是李先生对婚姻不忠,且当时的财产分割就是按照李先生是过错方进行分配的,800万债务是李先生离婚后收回的,二次分配。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李先生同意将800万的40%,即320万给王女士。
03 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
有人说:男的婚内出轨,净身出户都不为过,耍心眼哄骗着女人离婚,太无耻了!
也有人说:男的挺仗义的,主动给了前妻绝大多数家产,是女的太贪心了,不知道满足,难怪男人出轨离婚了。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原创 落落说法 法海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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