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解除/暂停18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咸宁市解除/暂停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咸宁市解除/暂停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医保区划医院名称处理方式
1咸安区咸宁红济中医医院解除医保协议
2通城县通城仁济医院解除医保协议
3通城县湖北百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好药师中星天街分店

解除医保协议
4通城县通城县金泉药店解除医保协议
5崇阳县崇阳县惠康药店解除医保协议
6崇阳县崇阳县同济惠药店解除医保协议
7崇阳县崇阳县德民药店解除医保协议
8通山县湖北阿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通山便民店

解除医保协议
9嘉鱼县湖北万众森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嘉鱼茶庵店解除医保协议
10嘉鱼县湖北万众森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嘉鱼西正街店解除医保协议
11嘉鱼县湖北好药师健慷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麒麟路店解除医保协议
12嘉鱼县嘉鱼县惠民大药房解除医保协议
13崇阳县崇阳县颐和医院暂停医保协议
14赤壁市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办事处

汪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暂停医保协议
15咸安区咸宁市咸安区益丰大药房暂停医保协议
16咸安区咸宁市民康大药房暂停医保协议
17咸安区咸宁国医同仁药房有限公司暂停医保协议
18通山县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通山民营二店暂停医保协议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