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生命带
安全不懈怠,生命不放“带”
无论是驾驶人
还是乘车人
都应该正确使用安全带
一个看似平常的配置
但对人体的保护作用
绝对不容低估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案例
安全带 正 面 案例
2024年10月27日18时40分许,在庐山市星子镇董家畈路段,余某驾驶粤S****3面包车从都昌走都九高速往星子镇翻身村方向行驶,行驶至星子镇董家畈路段弯道处,路面下雨湿滑,导致车辆失控侧翻在道路斜坡下,所幸因事发时该司机系好安全带,造成司机手臂轻微受伤及车辆受损的单方交通事故。
安全带 反面 案例
2024年10月4日10时17分许,魏某驾驶赣G****7小型汽车从蓼南乡往星子镇工业园方向行驶,行驶至九江市庐山市蓼南乡泡沙墩路口转弯时与袁某驾驶的赣A****09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赣G****7小车乘客查某受伤(未系安全带)及查某手机受损、赣A****09小车袁某及乘客受伤(未系安全带)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划重点:不系安全带,危险!
如何正确系好安全带?
庐山市公安交警提示
安全带=生命带
驾驶机动车时
请务必正确系好安全带
后排乘客也要系
核发|程 峰
审核|陈鹏鹏
校对|陈家立
编辑|左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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