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迅速行动,用足用好无还本续贷、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等普惠金融领域增量政策,最大程度发挥好政策效应,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改善社会预期,进一步打通小微企业融资堵点和卡点,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聚焦“应续尽续” 推动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

建立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专项监测和通报机制,发挥三级垂管优势,加大监管推动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中的倒贷问题,压降综合融资成本。前9个月,全省银行机构累计发放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2111亿元,同比增长14.4%。其中,9月当月新发放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227亿元,同比增长20.4%,为54户中型企业发放无还本续贷9.6亿元。

一是政策传导到位。转发无还本续贷政策文件,将政策要求自上而下传导到各监管支局、各基层银行机构。在主流媒体刊发宣传文章,开展监管政策辅导,及时解读无还本续贷政策优化内容和实施要点。组织各级监管部门、各银行机构综合运用网站、公众号、手机应用程序、基层网点、走访对接等多种渠道,提高政策知晓度、执行度,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如,徽商银行通过户外广告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建设银行通过短信通知、手机应用程序提醒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

二是主动沟通到位。督促各银行机构修订续贷业务管理制度、配套文件、操作流程、准入和授信标准,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建立续贷沟通机制,在贷款到期前至少提前1个月与企业沟通续贷事宜,实现“应续尽续”,稳定融资预期。如,中国银行优化“接力通宝”“续E贷”“续融通”等续贷产品,续贷不再受信用评级、评级变化和续贷次数限制。辖内农商行主动摸排四季度小微企业到期贷款,提前一个月对接后续还款计划。

三是督促跟踪到位。组成多个督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内各类型商业银行开展“1省行+1支行”全覆盖督导,通过现场查阅办公系统、文件、资料以及与一线员工访谈等,全面推动续贷政策落地。对近千名基层银行客户经理进行线上问卷调查,摸排政策实施情况。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对口机构监管部门及时采取提醒、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台账式进行销号管理,跟踪进行指导完善。

聚焦“应贷尽贷” 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落地

主动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协同联动,干字当头,以一刻不等的紧迫感,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做到“人找事”,以压茬推进打法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快速落地。

一是靠前谋划,明确思路。9月2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和金融监管总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对抓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召开部分银行机构座谈会,指导部分金融监管分局开展前置调研,就压实区县责任、企业需求摸排、信息平台利用、融资精准对接等环节进行细致推演。10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后,立即与省发展改革委进行碰头会商,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会议精神和下一步贯彻落实举措,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是建立机制,压实责任。10月15日,安徽金融监管局立即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业务条线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10月16日,向各金融监管分局、银行机构下发《关于做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传达会议精神,提出工作要求。10月22日,安徽辖内省、市、县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三横两纵”小微企业融资协调联动机制全部建立到位。10月23日,制定《安徽金融监管局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方案》,细化重点工作任务。

三是先行先试,稳步推进。10月23日,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工作座谈会,按照分批实施、积累经验、示范带动的原则,部署合肥、淮南、滁州、宣城、安庆等基础条件较好的5个市先行开展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工作。指导5市建立由市、区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政府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和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科技、工信、财政、住建、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人行、税务、工商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相关银行机构、担保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融资协调机制。启动“千企万户百日大走访”活动,制定走访活动计划,组织委办局、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和工商联,深入园区、社区和乡村,属地与条线相结合,网格化纵横摸排辖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深入了解市场主体经营状况、融资需求等。坚持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指导具备条件区县组织小微企业自愿在“信易贷”平台登记注册并提出贷款申请,实施线上全流程对接。

四是完善措施,规范流程。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全面摸排—初步筛选—审核确认—授信审查—闭环反馈”的工作流程和路径。根据“五个标准”要求,进一步厘清相关条件内涵外延,便于基层掌握操作。实行“一企业、一主办行”,原则上按照基本账户开立银行的标准并考虑企业意愿确立主办银行,落实主办银行对接责任。要求主办银行收到工作专班正式推送的推荐清单后,主动宣传介绍贷款政策、流程和要求,指导客户提供有关资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进行审贷,原则上应在收齐申请资料后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做到“应贷尽贷”“能贷快贷”,并及时向小微企业反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主办银行及时向工作专班反馈具体问题,问题修复后再次推送。

聚焦“应免尽免” 推动普惠信贷尽职免责落细

将落实好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作为推进无还本续贷和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激发银行机构敢贷、愿贷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省银行机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免责人数1.73万人,免责人数占全部责任认定人数的比例达80%,尽职免责制度的有效实施,对提振基层信贷人员放贷信心、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质效作用进一步凸显。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印发专项通知,督促辖内银行机构成立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尽职免责工作,明确具体部门牵头成立尽职评议工作组,负责尽职调查、评议等工作。要求银行机构提高责任认定工作效率,原则上要在启动责任认定程序后一年内完成工作,定期在内部通报尽职免责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二是加强监管引导。推动银行机构修订完善内部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明确制度适用对象和业务范围,对普惠信贷业务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产品细化区分尽职认定标准和程序,合理确定不良容忍度。按照鼓励担当、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的原则,在制度中明确应免责、可减责免责和不得免责等情形,提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认定尽职履职后可免除的内部考核扣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责任,切实保障员工权益。

三是开展效果评价。对全省银行机构尽职免责制度建设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调研,设计线上调查问卷、制定评估要点,成立4个评估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银行机构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新政情况开展评估,了解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收集、审查银行机构修订印发的相关制度文件,将银行内部工作效果评价和通报结果作为年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及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确保尽职免责工作实施显效。

(普惠金融处 王坤华、陈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