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田媛)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关乎国计民生。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海东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全市开展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筑牢水资源保护屏障。
根据市检察院与市水务局制定的《黄河海东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市辖区内部分企业存在无证抽取地表水、地下水等违规取水问题,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受到影响,市检察院立即立案调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公开听证会,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持续推进水资源保护治理,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推动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检察的良性互动。
近日,市院检察官开展案件整改落实情况监督,赴湟水河流域河道、祁连山混凝土搅拌站等实地跟进调查,查看取水设施、取水许可证、取水用水管理制度及取水台账等。经过整改,行政机关完善了水资源管理机制,加强了取用水管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治理率达100%,实施总投资1000余万元的取水口监测计量设施建设和节水载体建设项目,新建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127个、非在线设施182个;全力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在全市建设网围栏48.6公里,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牌82块,宣传牌60块,公告牌29块,界桩1339块,安装安全监控设施3套;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发放节水宣传单2000余份,发送公益广告70余万条,全市取用水行为及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水资源切实得到有效保护。
下一步,海东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积极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推动水资源保护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多措并举加强水资源保护力度,为海东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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