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实施意见》要求,10月21日,全省各级法院集中开展“贵在执行”一“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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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发布行动命令后,石阡法院迅速吹响专项执行行动集结号。随着副院长张敏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迅速、有序出发,奔赴辖区各地,对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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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重点围绕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领域,全力推进五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实质执结,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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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月21日16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共计193.72万元,冻结被执行人存款0.28万元,扣押被执行人交通工具1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人,拘传被执行人4人,执行完毕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36.26万元,“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首战告捷。

下一步,石阡法院将持续以“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用专项行动推动“法律白条”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