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复之1917年出生于一个华侨家庭,年少时就追求革命理想,满怀抗日救国包袱,20岁时放弃在香港的舒适生活,奔赴全国革命圣地延安投身革命工作,21岁时入党。
入党后的3年时间里,他先后出任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朱老总、刘伯承、邓公的秘书,随军转战太行山、冀南平原和晋察冀地区,从事艰苦卓绝的抗日斗争,立下了不朽功勋。
从1941年至1945年,刘复之主要从事锄奸、保卫工作,所在的部队129师,肩负着打击叛徒、汉奸的重任,总能出色完成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可见其能力非凡。
从1946年开始,他开始从事土地改革、人事等工作,为巩固民主政权作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刘复之调到公安部工作,特殊时期,他同林、江等势力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王、张、江、姚阴谋集团被粉碎后,刘复之夜同许多老干部一样复出参加工作,先后在文化部、全国人大、司法部、全国政法委等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至1983年,全国的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经济发展驶入了快车道,与此同时,社会治安出现了严峻局面,据不完全统计,1978年的治安与刑事案件是53万起,1981年却猛增至89万起。
抢劫、强奸、盗窃等恶性犯罪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到1983年的时候,犯罪分子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的猖狂地步。
为此,中央决定开展一次全国范围内的严打,以雷霆手段严惩罪恶分子,维护社会治安。
邓公亲自点将自己的老部下刘复之出任公安部部长,担当这个重任。然而,刘复之起初没有深刻领会“严打”的精神,一直试图以以前的“改造教育”方式感化犯罪分子,企图以温和方式达到社会秩序稳定。
显然,他的这种方式是无效的,也不符合中央“严打”的精神,更不利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在一次会议上,邓公为此怒批刘复之:“再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就辞职别干了!”
批完后,邓公强调,当前治安形势已经到了十分危险的地步,公安部门必须采取有力行动,才能遏制犯罪活动蔓延。
会后,刘复之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召开一系列会议,要求全国公安部门要在《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框架内,采取迅速、严厉、有力措施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对证据确凿的犯罪分子要从速、从重处罚,1983年8月,全国范围内的“严打”行动展开,不到一年时间,七万余个犯罪团伙覆灭,二十余万名犯罪分子被严惩。
1984年,全国的治安形势明显好转,邓公要求全国政法系统不要懈怠,对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让打击刑事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至1985年:
全国范围内共摧毁19.7万个犯罪团伙,查处了87.6万名团伙成员,逮捕并审判177.2万名犯罪分子,其中174.7万人受到法律的制裁,更有2.4万人因罪行极其严重而被判处死刑,社会治安环境实现显著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大幅提升。
1985年,刘复之调任政法委,1987年又到最高检工作,2013年,96岁的刘复之病逝。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