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内,福建的珠宝公司频繁出现“爆雷”现象,先是被爆出“某瑞珠宝”多家门店倒闭老板跑路,随后没多久,“某观珠宝”在当地引起轰动,不过其董事长立刻出来发声。一周之后,网上又爆出又有一家叫“福州某辰珠宝”的。这几家公司都有个类似点:承诺高息,以此来吸引广大老百姓参与。对外宣传称:你买黄金,我们不仅给你利息,若黄金涨价,你还能赚个盆满钵满,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稳赚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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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第一帮帮团

此类黄金珠宝公司的经营模式如下

一是消费返利模式,商家通常会以极具吸引力的宣传口号,如“购物即投资,消费变赚钱”,诱导消费者大量购买黄金珠宝产品,并承诺在后续的每个月或固定时间段内获得高额的消费返利。然而这种看似诱人的返利并非源于真实的商业利润或产品增值。实际上,商家是依靠不断吸引新消费者投入更多的资金,用新入资金来支付前期消费者的返利。

二是现货返租、托管模式,商家会精心设计一个看似合法且高回报的投资方案,向消费者宣称,只要购买一定数量的黄金珠宝,公司将提供专业的托管服务,并负责将这些黄金珠宝出租给珠宝制造商、展览商或其它需求方,投资者无需操心保管和经营问题,就能定期坐收高额租金回报。但事实上,所谓的托管和租赁业务可能子虚乌有,投资者购买黄金珠宝的资金一到账,就被不法分子迅速转移、瓜分。

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

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且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黄金销售门店等企业不能开展此类业务。广大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贪图小利、不轻信高回报的诱惑。在进行任何黄金珠宝投资之前,充分了解投资产品的性质、风险、收益来源等关键信息,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人士,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对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积极向各地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予以奖励。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福建省柘荣公安开展黄金珠宝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除了福建省委金融发声之后,10月22日,福建省柘荣县公安局经侦部门联合金融办、市场监管局开展黄金珠宝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本次对辖区内多家黄金珠宝行业进行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了黄金回购、存储(定期给付利息)业务开展情况,并登记投资人详细信息以及所购买的黄金珠宝金额、数量、类型、存储期限等,有效防止了门店停业、失联、倒闭等造成投资群体重大财产损失的风险。

警方提醒:消费者要自觉抵制高利诱惑,对于黄金珠宝公司的投资产品应仔细了解其运作模式和风险情况,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蒙蔽,切实做到推动“防非”普及深入人心,营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类骗局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受骗人群众多。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出台的《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将受托的投资者财产投资于实物黄金或黄金产品的金融服务。

二、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当进行登记托管,登记托管服务仅限金融机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等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提供。

三、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黄金销售门店等企业不能开展此类业务。

四、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消费者投资黄金珠宝等需要谨慎,切勿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风险。

消费者应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向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提交证据或线索。

素材来源中国新闻网、厦门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