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强化联勤联动机制,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10月28日,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消防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综合整治行动。
行动当天,联合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先后深入新日、爱玛、小刀、新大洲本田等电动车、摩托车销售门店,重点检查了各销售门店是否销售不合格产品、电动车充电器是否有“三C”认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是否老化堆放、是否违规私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期间,民警通过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向商家讲解了非标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带来的危害和弊端,提醒商家销售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不得销售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并强调要加强对前来购车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督促群众在购买车辆后及时上牌,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土右旗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下一步,浠水交警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
审 核:吴 俊 曾春林
编 辑 : 蔡 俊 南 韦
来 源: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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