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牺牲融资规模以换取上市的空间,又有业绩高增长的加持,林泰新材此次通过北交所审核的几率还是颇大的。”来自于沪上一家大型券商某不愿具名的资深保荐代表人向叩叩财经表示,但林泰新材如何保持业绩增长的持续性,尤其是在行业竞争加剧趋势日渐明显的状况下,如何应对强势“竞争者”即将带来的市场冲击,在保持自身份额的同时,进一步开拓市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恐怕是林泰新材目前所需要真正担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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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 擎@北京
编辑:翟 睿@北京
从提交北交所上市申请,仅仅只用了四个月时间,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林泰新材”)便迎来了其闯关A股上市的最重要的时间窗口期。
即将在一天后的2024年11月1日召开的北交所上市委2024年第19次审议会议上,林泰新材的上市申请就将呈堂受审,接受北交所上市委员们对其是否符合北交所“发行条件、上 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拷问与表决。
如果不出意外,林泰新材将创造近两年来上市审核的最快纪录。
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6月28日,林泰新材的上市申请正式被北交所受理,其后,仅仅只经过了一轮问询,林泰新材就获得了走上上市委会议接受审议的机会。
虽然在北交所开板之初,上市审核的节奏明显快于沪深两市,多家企业在四个月内就完成了从申报到过会的全过程,甚至在2022年初还有如克莱特般仅用两个多月就完成上市审核的“特例”,但自2023年以来,尤其是随着监管层对IPO审核的加码和因市场波动带来的阶段性收紧节奏,北交所上市项目的审核过程也肉眼可见地拉长。
北交所尚且如此,沪深两市IPO的审核时间周期更无需多言。
2024年已足足过去了10个月,在这期间,共有35家企业向沪深两市及北交所递交了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这30余家盼望着尽快实现A股上市梦想的企业中,目前已完成前期反馈问询确认将上会受审的,林泰新材即是首家,也是唯一一例。
林泰新材的上市审核为何会推进得如此神速呢?
作为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林泰新材主要产品为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
按照林泰新材向北交所递交的上市申报材料所示,其此次欲通过发行不超过585万股新股以募集资金投向“年产3000万片汽车、工程机械、高端农机及其他传动系统用纸基摩擦片及对偶片”和“多用途湿式摩擦片研发中心建设”两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业绩的飞速增长,固然为林泰新材此次北交所上市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在过去的几年中,这家成立于2015年的企业也的确称得上是实现了经营层面的三级跳。
尤其是在2023中,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的前提下,归母净利润竟实现了同比翻倍的暴涨,达到了近5000万元。
这也让原本并不满足上市条件的林泰新材,瞬间成为了2024年闯关北交所的“头号种子”选手。
时间进入2024年以来,林泰新材的业绩增长仍在继续。
在2024年上半年,林泰新材营业收入录得1.22亿元,同比增长41%,对应的扣非净利润约为2816.2万,同比增幅高达86.99%。
“基本面持续向好,技术创新性也较有代表性,而早在2022年初就挂牌新三板的林泰新材,经过两年多公众公司身份的适应和合规,在内控管理和信息披露上,也不存在较大的问题。”一位接近于林泰新材的中介机构人士告诉叩叩财经,“更重要的是,林泰新材此次上市的融资规模很小,几乎是目前待审上市的企业中,计划募资排名相当靠后的”。
“为了尽快上市,林泰新材在日前不惜大幅缩减了原本的融资计划,将预计融资规模几乎砍半。”上述中介机构人士补充道,上市融资的多寡与合理性,一直都是监管层对拟上市企业审核推进的重要指标,在过去的IPO审核中,就有多家企业因不愿缩减融资规模,其上市审核的进度便被一拖再拖,甚至最终不得不面临终止的风险。
根据林泰新材于2024年6月底向北交所递交的上市融资方案,其原本计划将通过该次上市募集资金2亿元,其中36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0月22日,也即是在林泰新材即将获得北交所上市上会安排的前夕,其紧急召开董事会议宣布调整上市发行方案。
于是乎,2024年10月25日,林泰新材被北交所宣布其上市申请即将在五个工作日后的上会受审时,在其同时公布的招股书(上会稿)中,林泰新材的融资规模已悄然变更为1.16亿。
其中,原本计划投向“年产3000万片汽车、工程机械、高端农机及其他传动系统用纸基摩擦片及对偶片”项目的1.29亿资金被削减至5900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也缩水至2215万元。
“牺牲融资规模以换取上市的空间,又有业绩高增长的加持,林泰新材此次通过北交所审核的几率还是颇大的。”来自于沪上一家大型券商某不愿具名的资深保荐代表人向叩叩财经表示,但林泰新材如何保持业绩增长的持续性,尤其是在行业竞争加剧趋势日渐明显的状况下,如何应对新晋竞争对手即将带来的强势的市场冲击,在保持自身份额的同时,进一步开拓市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恐怕是林泰新材目前真正所需要担忧的问题。
此外,林泰新材颇为分散的股权机构如何保持其上市后控制权的问题性,也一度遭到了监管层的质疑。
在林泰新材的股东名录中,自然人刘健通过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合计控制着其目前34.93%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刘健之妻宋苹苹则直接持有林泰新材0.08%的股份,夫妻两人合计控制着公司35.0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此之外,虽其余单一股东持股比例未超过 10%,但其前十大股东中多名股东之间存在着关联关系。
而按照林泰新材的此次北交所上市发行计划,其新股发行后,刘健夫妇在林泰新材中的控股股份将低于30%。
在北交所对林泰新材下发的唯一一份审核问询函中,首当其冲的第一问即是要求其“结合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权结构,补充说明刘健和宋苹苹持股比例较低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及公司治 理有效性的影响,以及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措施或安排,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1)竞争者强势“搅局”风险来袭
摩擦材料是应用在动力机械上,依靠摩擦作用来执行制动和传动功能的部件材料。
按工作环境,摩擦材料可以分为干式摩擦材料(刹车片、干式离合器摩擦片)和湿式摩擦材料(湿式纸基摩擦片),干式摩擦材料指在空气中工作的摩擦材料,湿式摩擦材料指浸泡在各类油体内工作的摩擦材料。
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即为林泰新材的核心产品。
在过去几年中,林泰新材近半数的营业收入皆来自于其湿式纸基摩擦片产品。
林泰新材也在其此次上市的申报材料中直言,“目前仅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具备独立生产乘用车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的能力,且在技术上对外封锁”,“国外企业长期抢占该领域市场,国内一直没有形成能够在该领域与国外大型企业相抗衡的企业”。
林泰新材则通过自主研发创新,掌握了湿式纸基摩擦片制造的核心技术,其自主研发的湿式纸基摩擦片打破了国外公司在乘用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领域内的垄断,在国内整车厂和变速器厂商中实现了对国外进口部件的替代和国内原创技术的产业化。
“国内企业中(不含国外企业在国内的公司)为乘用车批量配套提供湿式纸基摩擦片的企业仅有林泰新材”,在林泰新材最新披露的招股书(上会稿)中,其依然骄傲地表示。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湿式纸基摩擦片行业的市场份额主要几乎被日本达耐时、博格华纳和恩斯克华纳等两家国外企业所垄断,二者分别占据着48%、42%的份额,近年来,取得“进口替代”突破的林泰新材,目前也仅仅占有4%的市场份额。
“我国在自动变速器车辆中广泛使用的湿式纸基摩擦片国产化比例较低,高端产品长期被国外品牌垄断。国内湿式纸基摩擦片生产企业对摩擦磨损机理研究不够深入,产品配方相对单一,稳定性、使用寿命等方面较国外成熟产品尚有差距”,有长期跟踪于变速器行业的市场人士向叩叩财经表示。
与国外品牌在技术和市场份额差距尚存明显,另一边,近年来,在湿式纸基摩擦片产品上取得技术突破并开始大规模布局的国内企业,实则却并非林泰新材一家。
与林泰新材几乎同时向北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并也正在接受审核的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马摩擦”),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代表。
2024年6月27日,主营业务为干式离合器摩擦片及湿式纸基摩擦片研发、生产及销售的科马摩擦也向北交所递交了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
科马摩擦称其是与华南理工大学合作开展国产湿式纸基摩擦材料基纸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与林泰新材类似,科马摩擦的湿式纸基摩擦片业务也同样主要剑指下游汽车等领域。
“基于在传动摩擦材料行业二十年的沉淀积累,公司于 2021 年 6 月成立控股子公司科马传动,积极开发湿式纸基摩擦片产品,布局湿式纸基摩擦片市场”,在科马摩擦的北交所上市申报材料中称,“公司干式离合器摩擦片产品可以应用于混合动力汽车的扭矩减振器,湿式纸基摩擦片产品可以应用于混合动力汽车及装配两挡减速器的纯电动汽车”。
经过多时的筹谋,科马摩擦的湿式纸基摩擦片产品目前也已经开始向客户小规模供货。
在科马摩擦的北交所上市申报文件中透露,早在2021年6月,其便成立控股子公司科马传动以布局自动变速器用湿式纸基摩擦片业务,2022年5月,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产品正式投产,设计产能达3000万片/年。
而目前林泰新材的湿式纸基摩擦片产能才仅有约1500万片/年。
“纵然科马摩擦在湿式纸基摩擦片上的收入还难以与林泰新材匹敌,但依托科马摩擦此前在干式摩擦材料等存量业务上积累的客户资源,随着其在湿式纸基摩擦片项目上的不断加码,必然将加剧行业的竞争,对林泰新材相关主业的冲击也在所难免。”上述资深保荐代表人认为。
在科马摩擦的上市申报材料中,共披露了五家企业作为其在纸基摩擦材料上的主要竞争对手。除了日本达耐时、博格华纳和恩斯克华纳等几家市场份额占比较大的国外企业外,唯一的内资公司即为林泰新材。
“同样作为国产替代产品,科马摩擦相关产品就市场定位与技术水平而言,和林泰新材之间的竞争可能更为直接,冲突更强,如果科马摩擦的湿式纸基摩擦片产品的设计产能全部释放,这很可能对林泰新材后续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形成实质性障碍,此外,林泰新材的主要研究领域都集中于湿式摩擦材料的研发,缺乏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减缓科马摩擦所带来的竞争风险”,上述资深保荐代表人补充道,在国内企业纷纷强势入局,市场竞争加剧的前提下,林泰新材在今后几年中是否还能持续如今的业绩高增长的趋势,或许就并不那么乐观了。
2)众原始股东的“小聪明”——上市前夕“精妙”减持
如果一家公司具有明确的上市预期,自然会引得众投资者趋之若骛地增资入股。
然而,在林泰新材此次北交所的上市申报前夕,却出现了多家原始股东集体减持的“诡异”一幕。
据叩叩财经获悉,林泰新材是于2023年9月4日与东吴证券正式签署了上市辅导协议,由此奏响了此番北交所上市的序曲。
2024年4月,经过两期辅导工作后,东吴证券即向江苏证监局递交了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以期在接受监管层验收后,便将择机向北交所正式递交申报材料。
就在2024年2月底,一家名为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方广投资”)的机构股东,却在此敏感时间点,却悄然通过新三板不断减持林泰新材原始股。
方广投资是在2020年7月以“看好公司发展前景”为名入股林泰新材的。
2024年2月,在方广投资决定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交易减持林泰新材股份之前,其共持有后者375.84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1.34%,为林泰新材第二大股东。
2024年2月26日,林泰新材按规定发布一份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方广投资在经过近期的一系列减持后,其在林泰新材中的持股数下降至331.4万股,持有林泰新材的股份占正式下降至10%。
随后,方广投资又在少许减持了林泰新材部分股权后,于林泰新材提交北交所上市申请之时,才将自己在其中的持股比例稳定在了9.89%上。
如上述所言,方广投资并不是在林泰新材即将递交上市申请的前夕唯一一家减持相关股份的原始股东。
2024 年 3 月 1 日,深圳可可松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可可松投资”)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林泰新材80000 股,将其在林泰新材中的持股比例由 5.1207%变为4.8794%。
2024 年 3 月 7 日,上海玉轮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玉轮资产”)也照做可可松同样的方式依样画葫芦般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林泰新材5000 股,也将自己在林泰新材中的持股份额由5.0099%变更为4.9948%。
“这些投资机构在林泰新材上市前夕的诡异减持,并非不看好其上市的前景,而是试图通过计算‘精妙’的减持来规避监管层的股份锁定和信息披露等硬性要求。”上述资深保荐代表人告诉叩叩财经。
按照北交所上市的有关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以及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虽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持有或控制的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不仅如此,对于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上市前超过5%不足10%股份的股东,虽北交所未要求其锁定相关股份,但也规定,如果这部分股东在企业上市后要减持相关股份,需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3 个月;拟在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了按上述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在拟上市公司中,持股份额超过5%的股份,就将被监管层视为主要股东,对这部分股东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关联方认定,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上述资深保荐代表人表示,“往往北交所还会要求这部分持股份额超过5%的股东自愿承诺在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6个月以上。”
正是源于对上述要求的规避,于是就有了方广投资、可可松投资、玉轮资产在林泰新材北交所申报前夕的集体突击“精妙”减持。
果不其然,在林泰新材最初向北交所递交的上市申请材料中,方广投资仅作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并未承诺在上市后将锁定相关股份,仅表示在减持相关股份时,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可可松投资、玉轮资产因持股份额都降低到了5%以下,则完全未出具任何上市承诺。
如此明目张胆地以耍“小聪明”以规避监管条例,监管层显然不会让林泰新材的这些原始股东“如意算盘”得逞的。
“作为林泰新材获得北交所上会审核机会的条件之一,方广投资、可可松投资、玉轮资产,乃至在此前并未参与减持行为且持股份额一直在5%以下但接近5%的股东,都在近期补充了股份锁定和信息披露的承诺,其中,方广投资按照10%以上的持股比例进行了锁定,其他的股东都承诺自愿在林泰新材上市后锁定6个月。”上述接近于林泰新材的中介机构人士向叩叩财经透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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