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救助是为特定的群体济困、解难、救急的重要制度安排,关系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近年来,呼和浩特财政始终将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摆在优先位置,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大支出力度,加强资金管理,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三保”重点保障清单,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推动救助政策落实落细。截至2024年10月,全市已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8683.85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5314户、150157人,保障特困人员6087户、6090人,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共904人,临时救助2423人次。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在拨付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工作中运用财政直达资金、一卡通和一体化系统,紧盯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做到全程可追溯、实时可监控。今后,市财政局将继续落实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工作,规范资金管理,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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