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澧法院执行干警谯震一行人前往临澧县一栋民房,对租用在此栋的8户租户和1户商户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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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栋住房权属于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辛某某,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辛某某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汪某欠款6万元。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辛某某却以生活困难,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查询,辛某某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辛某某有一栋民房正在出租,有固定的租金收入,但租金没有直接进入其银行账户。

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该笔财产,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干警挨家挨户“收取租金”,并向每位租户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让租户们将明年的租金交到法院执行款专户上。部分租户对此表示不解,房东在法院有纠纷,怎么会牵扯到租户呢?面对租户们的疑惑,执行法官耐心解答,释法明理,向其解释了法院执行流程,并告知他们协助法院执行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最终打消了他们的顾虑,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

本案中执行法官打破固定思维,另辟执行方案,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想办法,解难题,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临澧法院将继续探索执行新路径,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扎实有效的执行措施,全力维护司法权威。

图文:谯震、黄文昕

编辑:胡佳

审核:董明坤

签发:刘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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