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存量房贷的打工人,再也不用等1年才能下调房贷利率了。
今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行集体公告,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1、 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时,客户可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重新约定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重新约定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民银行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上季度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比如你的房贷利率是LPR-20BP,此时你的加点值是-20BP。
上季度末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平均值为3.85%,央行公布的第三季度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为3.33%,根据这两个数据计算出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对应加点值为-52BP。,
你的加点值(-20BP)比它(-52BP)高32BP,32BP大于30BP,你就可以向银行申请把原来的加点值下调至-22BP(-52BP+30BP),下调后你的贷款利率是LPR-22BP。
不过,除了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有背第二套房贷款的人,这条对绝大部分人没啥用。
因为央行此前已经宣布,房贷利率高于LPR-30BP的,将统一调整为LPR-30BP。而且最近几天各大银行已经调整完了。
最重要的是下面这条:
2、存量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3个月、按6个月、按12个月重定价。 存量房贷调整重定价周期后,原贷款合同每年1月1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定的对应月份的1日为重定价日; 以贷款发放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贷款发放日期确定的对应日期为重定价日。 贷款存续期内仅可调整一次重定价周期。
通俗来讲,就是原来所有人的房贷利率只能每1年跟着LPR调整一次,现在有了三个选项: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
原来每年调整的坏处是,明明LPR下调了,但房贷利率却因为这个规定没有及时下降,就导致购房者要多等1年,白白背了很多额外的房贷,反过来看,就是银行白赚了这部分钱。
比如说,如果你的房贷利率是3.55%,定价日是9月1日,10月份LPR下调了25BP,但是你的房贷利率要等明年的9月1日才能下调25BP到3.3%。
而现在你可以把周期最短调整成3个月,不用能到明年,今年12月1日房贷利率就能下降。
并且你的房贷利率每年会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进行调整,如果过去三个月LPR降了,房贷利率会随之下调,反之如果LPR上涨了也一样。
那么该如何调整呢?大部分银行都可以在手机上自己操作,具体要看贷款银行的公告。
比如工商银行,不晚于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房贷重定价周期调整”栏目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审核通过后,新的重定价周期即日生效。
但是注意了,这种周期调整的机会只有1次,一旦选择调整成了3个月或6个月,就变不回去了。
目前来看,LPR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属于下降趋势,因此最优选择是把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但如果你觉得未来LPR可能会上涨,3个月是最不划算的选择。
从去年末开始存量房贷开始下调,到如今的定价周期调整,都属于让银行割肉的操作。
这在之前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但在楼市不断下跌及大量购房者提前还贷的背景下,银行最终也低下了高贵的头颅。
背后的逻辑也比较简单,作为支柱产业的房地产持续下行,整体经济也受到拖累。
为了激活楼市和经济,就得降息向市场释放更多流动性,此时存款利率、新房房贷利率就会随之下降。
存量房贷利率与新房房贷利率的差值不断变大,存款利率也不断降低,此时提前还房贷就成了市面上收益率最高的理财。
如果再不降低存量房贷的利率,让利于民,会有更多的人争先恐后提前还贷,银行的损失可能会更大。
并且高房贷将存量业主压得喘不过气,他们压根不敢去消费,同时这也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
多方合力下,存量房贷利率才逐渐下降,变得合理。
9月份,全国70城的房价仍在全线下跌,LPR仍有不小的下降空间。
这场楼市与政策的博弈还远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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