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有90后年轻女子,恋上一名大自己27岁的央企男子,但因男方拒结婚,未能修成正果。分手后,女子索取200万元人民币做补偿,结果男方报警。女子被判敲诈勒索罪,判刑10年。
据《红星新闻》报道,阿蕊(化名)26岁时,经父母及嫂子介绍,认识大自己27年的老刘,老刘是一家央企某分公司负责人,阿蕊则是该公司临聘人员。
老刘2017年3月声称已离婚,成功追求到阿蕊并发生性关系。
不久,阿蕊即发现受骗,原来老刘并未离婚,自己在不知情下成为小三。老刘之后向阿蕊表示,会努力办理离婚,令阿蕊不忍分手。
二人拖拉至2019年,阿蕊终决心斩缆,向老刘提出不结婚即分手,并要对方赔偿。几经谈判,男方称以3个国企工作岗位及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分手补偿。阿蕊拿到钱后,男方报案。
2024年8月29日,北京市高院经审查后认为,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同时认为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驳回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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