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交巡警支队联合市场监管局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到辖区电动自行车经销点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组重点就销售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销售台账登记制度,检查销售的产品是否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有中文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型号及3C认证标志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同时,民警还积极向销售门店宣传普及了电动自行车销售的法律法规和产品执行标准相关知识,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好产品购进台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以来,梁平公安登记大功率摩托车1700余辆,劝导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7000余起,移交相关部门各类隐患问题10余个,有效地震慑了电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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