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许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两人,沿晋城城区泽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金辇岗时,未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径直闯红灯通过,与宋某驾驶的正常左转的小型轿车相撞。摩托车向前滑行数米,驾乘三人翻滚几圈后摔倒在地,所幸经医院检查,三人未受严重伤害。
交警调查中发现,该摩托车并无牌照,不仅如此,驾乘三人均未成年,其中驾驶人许某年仅13岁,是三人中年纪最小的。
晋城交警一大队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许某闯红灯、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交警部门联系三名少年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家长尽好监管责任,杜绝此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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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