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组织利津县农业农村局在利津县城区水系开展放鱼养水活动,共放流鲢、鳙、草鱼苗种73.95万尾,随着最后一车苗种放流到翠园湖水库,我市2024年公益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圆满完成。
为严格落实《山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导则》等要求,我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和范围,对苗种生产检查、检验检疫等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抽调专人组建增殖放流现场监督组,对增殖放流活动现场计数、装运、投放等环节进行监督。今年以来,全市共投放各类水产苗种154518万单位,其中,中国对虾(体长≥10mm)132722万单位、三疣梭子蟹(稚蟹二期)苗种3624万单位、海蜇(伞径≥10mm)15867万只、半滑舌鳎(全长≥50mm)434万尾、中华绒螯蟹(扣蟹)1602万只、鲢鳙草鱼苗种269万尾,超额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通过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进一步改善了水域生态环境,丰富了水生生物多样性,增加了捕捞渔民收入,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渔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增殖放流规范化管理,多渠道开展宣传科普活动,扎实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三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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