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大战小三的剧情是电视剧里和生活中常见的,在大街上撒泼打滚,骂男人负心的不知凡几,当然温柔有教养,快刀斩乱麻的也不少,但杭州的这个原配就比较硬核,不动声色,直击小三痛点,让她偷鸡不成蚀把米,将“上位”这股腥风压倒了。
小陈是一个出生江西农村的年轻女子,姣好的面容,玲珑的身材,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爱人张某是杭州本地人,家里有公司企业,用现在的时髦用语来说就是一个“有皇位等着继承的”富二代,俊男靓女的搭配似乎是天作之合。
然而相恋7年后,小陈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张某的老婆,没有骂她,也没有责怪她,只冷静地告诉她,她当小三的这7年一共花费了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240多万元,她要追回属于自己的财产,维护自己作为正室应有的合法权益。
没错,小陈和张某这对情意绵绵的男女是不为世俗所容的不正当关系,在这个一夫一妻的时代,婚姻是不容第三者涉足的,当第三者不仅要遭到社会舆论的抨击,最后可能还一无所有。
那么小陈是“被小三”的吗?她对这一切知情吗?如果她不知情,在“中国式宽容”的大环境下,人们会对她报以同情,转而攻击骗人感情的渣男张某。
可惜小陈并不是一个命若蒲柳的无辜女子,在和张某交往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对方有了家室。2012年小陈19岁到杭州打工,在某娱乐场所上班时,认识了当时34岁的张某。
张某有钱又有闲,鲜花、红烛、礼物、爱情誓言轮番上阵,疯狂追求了四个月,小陈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觉得自己找到了白马王子,她的爱情简直比偶像剧还要甜。
当时的她还不知道张某有家庭,只是一个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女孩,但一年后她就发现了张某“出差”的真相,知道他有老婆孩子了。其实这个时候,她有一次选择的机会,和张某一刀两断,让这段荒唐的爱情结束,才是她的正确选择。
可年轻的她为爱奋不顾身,张某说只爱她,一定会为了她离婚,还在最疼爱她的外公坟前喝酒发誓,她就以为“真爱无敌”了,殊不知,真正的爱是建立在道德和法律的基础上的。
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男人出轨通常是欲望使然,爱情只是挂在嘴上的,若是入了心,又怎会让心爱的女子背上骂名。
小陈显然没有相同这一点,沉浸在张某带来的物欲享受和虚伪的浪漫中,以为自己能成功上位,成为豪门阔太,便一直以张某的真爱自居,这一交往就是7年,七年里她为张某打了两次胎,因为接连流产,她的身体受到严重损害,第三次怀孕就将孩子生了下来。
生下孩子后,小陈以为自己和张某的关系应该更进一步了,便提出了结婚。张某也欣然答应,但只愿意在小陈的老家办酒。
两人办了一个热热闹闹的婚礼,村里人都知道她嫁了一个有钱人,言语之间都是羡慕的,也有不少人看出男方的亲属一个都没来,知道这段感情恐怕是不被接受和祝福的。
张某当然不敢邀请亲朋好友,毕竟他们的关系是见不得光的。小陈多次催促张某去领结婚证,但张某一直推脱,最后无法隐瞒才告诉她,还没有离婚成功,这个离婚拉锯战已经7年了,若真是要离,早就办妥了。
可见张某的意图就是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而小陈除了催促他,毫无办法,因为她不认识张某的家人和朋友,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张某从未真的将其视作“真爱”,只是将她当作自己豢养的金丝雀。
直到法院的传票送到她手上,她才如梦初醒,所谓的豪门梦只不过她的一场妄想。她是攀缘的凌霄花,依附着张某这棵大树生存,但当狂风暴雨来袭时,大树已经推开她不见踪影。
其实一切早有预兆,只是侥幸和自欺欺人,让人盲目罢了。张某非但没有帮她,还在背后扎了她一刀,他将这7年来为她花费的每一笔开销都记录在账,240万这个数额,还是他统计出来的,所以男人情浓的时候誓言有多甜,薄情的时候手段就能有多绝。
当然小陈也并不值得可怜,张某为她花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她是知道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但除日常生活以外的大额开销,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的,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
即便是心甘情愿的赠与,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她和张某的关系是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他们之间的赠与也是无效的。
而她和张某还涉嫌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是原配告他们重婚,她不仅要赔钱,还要面临牢狱之灾。当然这240万中有一部分是用于孩子,孩子是张某反而非婚生子女,他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即便最后扣除这一部分,赔偿的金额对小陈来说依旧是天文数字。
张某的原配,不费一兵一卒,甚至不用大动肝火,就让小三溃不成军,是因为小三本身是不道德的。她和张某的婚姻是否飘摇,不得而知,但此事也警示了我们,当小三无疑是一种自我毁灭。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