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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现将高陵区2024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我区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并在我区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13日--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为避免聚集确认具体安排如下:1、初中资格确认时间为1113日;2、幼儿园资格确认时间为1114日;3、小学资格确认时间为1115日。申请人务必按时,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到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地点

高陵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高陵区南新街349号)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户籍材料(户口簿)、居住证或学生证等;①户籍在高陵区、经开区(在高陵辖区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②非高陵区、经开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高陵区、经开区居住证原件;③高陵辖区内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④在我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温馨提示:①在户籍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居住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②我省户籍申请人可以在手机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操作流程如下:微信关注“陕西公安”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请—选择 “就业”—申请。派出所现场开具的纸质版《证明》,本人持原件到现场确认;通过手机申请的电子版《证明》,本人提前打印,现场确认时留存复印件,并扫码查验电子版。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5)学历证书。①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②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2010年以前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五、现场确认结果公布

高陵区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高陵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日内拨打高陵区教师资格办咨询电话:029-86912236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