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抚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华、赵晗、安立柱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松涛,副区长、发改局局长李海龙,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张鹏飞,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办,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水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和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会2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决定任命:尹卫为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池会斌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榆关法庭庭长;朱立鹏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池会斌的区人民法院榆关法庭副庭长职务;张庆禄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区“一府一委两院”等相关部门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变成一种自觉行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当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办理、认真答复。要通过办理、反馈、再办理、再反馈、再落实,持续开展跟踪问效,确保代表建议办理代表满意、群众满意。

会议还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1—9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对2024年部分民生实事项目内容进行调整的报告。

来源:抚宁发布